惠通科技: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时间:2024年12月25日 21:11:08 中财网

原标题:惠通科技: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 1月 1日——2024年 6月 30日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历史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惠通科技)成立于 1998年 12月 8日,由严旭明、卞少卿、胡庆国、张瑞良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 50万元,其中:严旭明认缴 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00%;卞少卿认缴 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00%;胡庆国认缴 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00%;张瑞良认缴 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00%。1998年 11月 27日,扬州唐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扬唐会(1998)验字 215”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严旭明12.5012.5025.00
卞少卿12.5012.5025.00
胡庆国12.5012.5025.00
张瑞良12.5012.5025.00
50.0050.00100.00 
1999年 6月 18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7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扬州惠通聚酯技术有限公司认缴。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为 125万元。1999年 6月18日,扬州苏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扬苏瑞会验(99)073”号的《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 元)实缴出资额(万 元)出资比例 (%)
扬州惠通聚酯技术 有限公司75.0075.0060.00
严旭明12.5012.5010.00
卞少卿12.5012.5010.00
胡庆国12.5012.5010.00
张瑞良12.5012.5010.00
125.00125.00100.00 
2002年6月26日,张瑞良与张建纲、扬州惠通聚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张瑞良将其持有的公司 10万元股权(占总股本的 8%)转让给张建纲,转让价格为 10万元,将其持有的公司 2.50万元股权(占总股本的 2%)转让给扬州惠通聚酯技术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 2.50万元;同日,严旭明、胡庆国、卞少卿与扬州惠通聚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扬州惠通聚酯技术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均为 12.5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 元)实缴出资额(万 元)出资比例 (%)
扬州惠通聚酯技术 有限公司115.00115.0092.00
张建纲10.0010.008.00
125.00125.00100.00 
2004年 11月,扬州惠通聚酯技术有限公司与扬州惠通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工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扬州惠通聚酯技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40万股权(占总股本的 32%)转让给扬州惠通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工会,转让价格为 4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 元)实缴出资额(万 元)出资比例 (%)
扬州惠通聚酯技术 有限公司75.0075.0060.00
张建纲10.0010.008.00
扬州惠通化工技术 有限公司工会40.0040.0032.00
125.00125.00100.00 
2005年 3月 5日,扬州惠通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工会与钟明、刘荣俊、张建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扬州惠通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工会将其持有的公司 9.375万股权(占总股本的7.5%)转让给钟明,转让价格为 9.375万元;扬州惠通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工会将其持有的公司 9.375万股权(占总股本的 7.5%)转让给刘荣俊,转让价格为 9.375万元;扬州惠通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工会将其持有的公司 8.75万股权(占总股本的 7%)转让给张建纲,转让价格为 8.7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 元)实缴出资额(万 元)出资比例 (%)
扬州惠通聚酯技术 有限公司75.0075.0060.00
张建纲18.7518.7515.00
扬州惠通化工技术 有限公司工会12.5012.5010.00
钟明9.3759.3757.50
刘荣俊9.3759.3757.50
125.00125.00100.00 
2007年 3月 15日,扬州惠通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工会与钟明、刘荣俊、张建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扬州惠通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工会将其持有的公司 3.1250万股权(占总股本的2.5%)转让给钟明,转让价格为 3.1250万元;扬州惠通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工会将其持有惠通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工会将其持有的公司 6.25万股权(占总股本的 5%)转让给张建纲,转让价格为 6.2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 元)实缴出资额(万 元)出资比例 (%)
扬州惠通聚酯技术 有限公司75.0075.0060.00
张建纲25.0025.0020.00
钟明12.5012.5010.00
刘荣俊12.5012.5010.00
125.00125.00100.00 
2010年 1月 15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扬州惠通聚酯技术有限公司以其维扬路10号土地作价 462万元,以其维扬路 10号房产作价 363万元,合计作价 825万元;同意张建纲认缴 275万元,刘荣俊认缴 137.50万元,钟明认缴 137.5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0年 1月 14日以及 2010年 12月 11日,扬州东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扬东会验(2010)002”号以及“扬东会验(2010)073”的《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 元)实缴出资额(万 元)出资比例 (%)
扬州惠通聚酯技术 有限公司900.00900.0060.00
张建纲300.00300.0020.00
钟明150.00150.0010.00
刘荣俊150.00150.0010.00
1500.001500.00100.00 
2010年 12月 16日,扬州惠通聚酯技术有限公司与严旭明、张建纲、钟明、刘荣俊、卞少卿、时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扬州惠通聚酯技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540万股权(占总股本的36%)转让给严旭明,转让价格为540万元;将其持有的公司60万股权(占总股本的 4%)转让给张建纲,转让价格为 60万元;将其持有的公司 30万股权(占总股本的 2%)转让给钟明,转让价格为 30万元;将其持有的公司 30万股权(占总股本的 2%)转让给刘荣俊,转让价格为 30万元;将其持有的公司 60万股权(占总股本的 4%)转让给卞少卿,转让价格为 60万元;将其持有的公司 180万股权(占总股本的 12%)转让给时平,转让价格为 18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严旭明540.00540.0036.00
张建纲360.00360.0024.00
刘荣俊180.00180.0012.00
钟明180.00180.0012.00
时平180.00180.0012.00
卞少卿60.0060.004.00
1500.001500.00100.00 
2011年 4月 18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1500万元。其中,股东严旭明认缴 540万元、股东张建纲认缴 360万元、卞少卿认缴 60万元、刘荣俊认缴 180万元、钟明认缴180万元、时平认缴180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为3000万元。

2011年4月19日,扬州东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扬东会验字(2011)022”号的《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严旭明1,080.001,080.0036.00
张建纲720.00720.0024.00
刘荣俊360.00360.0012.00
钟明360.00360.0012.00
时平360.00360.0012.00
卞少卿120.00120.004.00
3,000.003,000.00100.00 
2013年 7月 25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3000万元增至 4500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严旭明认缴 540万元、张建纲认缴 360万元、刘荣俊认缴 180万元、钟明认缴 180万元、时平认缴 180万元、卞少卿认缴 60万元。2013年 7月 25日,江苏东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苏东会验字(2013)031”号的《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严旭明1,620.001,620.0036.00
张建纲1,080.001,080.0024.00
刘荣俊540.00540.0012.00
钟明540.00540.0012.00
时平540.00540.0012.00
卞少卿180.00180.004.00
4,500.004,500.00100.00 
2013年 10月 24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4500万元增至 6000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严旭明认缴 540万元、张建纲认缴 360万元、刘荣俊认缴 180万元、钟明认缴180万元、时平认缴180万元、卞少卿认缴60万元。2013年10月24日,江苏东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苏东会验字(2013)047”号的《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严旭明2,160.002,160.0036.00
张建纲1,440.001,440.0024.00
刘荣俊720.00720.0012.00
钟明720.00720.0012.00
时平720.00720.0012.00
卞少卿240.00240.004.00
6,000.006,000.00100.00 
2016年 8月 8日,经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扬州惠通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以 2016年 5月 31日为审计基准日,将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整体折合为 60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超出股本面值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公司原股东作为发起人按原出资比例认购。

根据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锡审[2016]122号”《审计报告》,截至基准日 2016年 5月 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8238.51万元。

2016年 7月 21日,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苏中资评报字[2016]第C2057号”《扬州惠通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其净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对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经审计的净资产 18238.51万元整体折合为 6,0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超出股本面值部分 12,238.51万元作为资本公积。本次整体变更设立不增加新的股东且各股东在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016年 8月 8日,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亚锡验[2016]38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进行了验资。经审验,截至 2016年 8月 8日,公司已将截止 2016年 5月 31日的净资产 18238.51万元按 1:0.3289741542的比例折合股份 6,000.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其中实收资本 6,000.00万元,其余部分作为资本公积。

整体变更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股数(万股)
严旭明2,160.00
张建纲1,440.00
刘荣俊720.00
钟明720.00
时平720.00
卞少卿240.00
6,000.0000 
2016年 8月 15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2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扬州惠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惠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施建强认缴,增资价格为每股 3.03元。2016年 9月 5日,江苏苏亚金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苏东会验字(2016)47”号的《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股数(万 股)
严旭明2,160.00
张建纲1,440.00
刘荣俊720.00
钟明720.00
时平720.00
扬州惠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448.00
扬州惠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402.00
施建强350.00
卞少卿240.00
7,200.0000 
2018年 1月 29日,施建强与张建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施建强将其持有的公司 350万股权以每股 3.45元转让给张建纲。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股数(万 股)
严旭明2,160.00
张建纲1,790.00
刘荣俊720.00
钟明720.00
时平720.00
扬州惠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448.00
扬州惠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402.00
卞少卿240.00
7,200.0000 
2018年 5月 7日,卞少卿与王凤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卞少卿将其持有的公司 240万股权转让给王凤琴。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股数(万 股)
严旭明2,160.00
张建纲1,790.00
刘荣俊720.00
钟明720.00
时平720.00
扬州惠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448.00
扬州惠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402.00
王凤琴240.00
7,200.0000 
2019年 5月 30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发行股份以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杨健、李为民持有的江苏天辰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交易价格确定为 3300万元,其中以股份支付 2,592.00 万元,每股作价 3.6元,以现金支付 708万元。2019年 6月 10日,江苏苏亚金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苏亚锡验字(2019)10”号的《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股数(万股)
严旭明2,160.00
张建纲1,790.00
刘荣俊720.00
钟明720.00
时平720.00
扬州惠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448.00
扬州惠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402.00
王凤琴240.00
杨健572.6316
李为民147.3684
7,920.0000 
2019年7月 8日,李为民与杨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李为民将其持有的公司 147.3684万元股份按照每股 1元转让给杨健。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股数(万股)
严旭明2,160.00
张建纲1,790.00
刘荣俊720.00
钟明720.00
时平720.00
扬州惠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448.00
扬州惠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402.00
王凤琴240.00
杨健720.00
7,920.00 
2021年 4月 16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8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扬州惠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惠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增资价格为每股 2.00元。2021年 5月 20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中天运[2021]验字第 00024”号的《验资报告》。

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股数(万股)
严旭明2,160.00
张建纲1,790.00
刘荣俊720.00
钟明720.00
时平720.00
扬州惠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448.00
扬州惠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402.00
王凤琴240.00
杨健720.00
扬州惠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479.00
扬州惠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321.00
8,720.00 
2021年 12月 6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816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马尧平、乐星、深圳羲和天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毅达鑫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丁阳、江苏疌泉高投毅达化工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产才融合创业投资五期基金(有限合伙)、扬州经开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江苏新苏化纤有限公司、江阴卓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增资价格为每股 11.00元。

2022年 1月 18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中天运[2022]验字第 00003”号的《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股数(万股)
严旭明2,160.00
张建纲1,790.00
刘荣俊720.00
钟明720.00
时平720.00
扬州惠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448.00
扬州惠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402.00
王凤琴240.00
杨健720.00
扬州惠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479.00
扬州惠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321.00
马尧平60.00
乐星270.00
深圳羲和天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75.00
江苏毅达鑫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350.00
丁阳40.00
江苏疌泉高投毅达化工新材料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00
江苏产才融合创业投资五期基金(有限 合伙)100.00
扬州经开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200.00
江苏新苏化纤有限公司100.00
江阴卓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271.00
10,536.00 

2、公司业务范围及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化工、化纤、尼龙、双氧水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安装、工程总承包、分包及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化工装备及机械设备的生产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化学工程高端装备及产品整体技术方案提供商,主要从事高分子材料及双氧水生产领域的设备制造、设计咨询和工程总承包业务,服务于高性能尼龙(PA66)、生物基尼龙(PA56)、生物降解材料(PBAT/PBS)、聚酯(PET)和双氧水(H2O2)等产品生产企业,拥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备从设计、主设备制造到装置开车的全流程综合技术服务能力。

3、公司注册地及实际经营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司注册地为扬州市开发区望江路 30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91711549104W。

4、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建纲。

5、财务报表之批准
本财务报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9月 13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三、28“收入”等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本附注三、33“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各项描述。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12月 31日、2022年 12月 31日、2023年 12月 31日、2024年 6月 30的财务状况,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以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是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支付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实施控制时纳入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合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范围内企业之间所有重大交易、余额以及未实现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不予抵消。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考虑各项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每一项交易分别按照前述进行会计处理;若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共同经营的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二)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三)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四)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五)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 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应当按照前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发生外币交易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根据借款费用核算方法应予资本化的,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年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除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股权投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股本等。

(1)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公司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除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外,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根据本附注三、28收入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①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1)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管理金融资产业务模式的评价依据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

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4)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②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各类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 ) 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其公允价值与实际利率下账面价值形成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包括利息费用 ) 计入当期损益
②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参见本附注金融资产减值)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指定
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列报抵消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②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公司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③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 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

(7)金融工具减值
①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或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1)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对应收款项减值详见“本附注三之十二应收款项”部分 2)除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本公司对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指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指本公司通过比较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据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公司考虑的违约风险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如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违约风险的界定标准,与本公司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财务限制条款等其他定性指标。

3)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的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迹象包括: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4)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8)金融资产的核销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核销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9)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
①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定义及相关条件,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如为非衍生工具,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本公司将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同时具备规定特征的可回售工具,或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划分为权益工具。

除上述之外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②相关处理
本公司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根据本附注 1(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和本附注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处理。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本公司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包含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成分,初始计量时先确定金融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包含非权益性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复合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差额部分,确认为权益工具的账面价值。

12、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①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②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 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A、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B、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以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确定组合的依据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 中应收取的银行承兑汇 票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 中应收取的商业承兑汇 票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 中应收取的应收账款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 中应收取的各类保证金
确定组合的依据
及押金、员工备用金及 代代扣款项以及外部单 位往来款等应收款项
13、存货
(1)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已完工未结算项目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①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②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③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④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原材料、产成品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4)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a、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b、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本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

(6)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4、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5、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的减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6、合同成本
(1)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减值
合同成本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1)减(2)的差额高于合同成本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合同成本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7、长期股权投资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结合以下情形综合考虑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否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中派有代表;是否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是否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若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均受某合营安排的约束,任何一个参与方不能单独控制该安排,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本公司判断对该项合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

(2)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A、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根据本准则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B、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追加投资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按附注三、7进行处理。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

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
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取得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对于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同的,权益法核算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调整。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8、投资性房地产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使用寿命内扣除预计净残值后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
20年5%
法定使用年限-
1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其他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折旧年限(年)残值率(%)
205
105
45
3-55
20、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计量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本公司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①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②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③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④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本公司所建造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1、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其资本化金额为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其资本化金额根据在资本化期间内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

22、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①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之日起在使用寿命期限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确定摊销方法予以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②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其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
①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一项或若干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或获得新工序等。

②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3、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其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在认定资产组时,主要考虑该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同时考虑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方式、以及对资产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前述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4、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其受益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5、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分类
本公司将为获取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确定为职工薪酬。

本公司对职工薪酬按照性质或支付期间分类为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职工薪酬会计处理方法
①短期薪酬会计处理: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离职后福利会计处理:根据本公司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制定章程或办法等,将是否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或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类型。A、设定提存计划按照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B、设定受益计划采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为:本公司将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折合为离职时点的终值;之后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③辞退福利会计处理:满足辞退福利义务时将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④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会计处理:根据职工薪酬的性质参照上述会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26、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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