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科技(30127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7:25:55 中财网
原标题:金道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机构:金道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 王胜联系电话:021-38674704  
保荐代表人姓名: 薛波联系电话:021-38674704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 王胜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 2024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公司三会文件、公司治理制度等文件,并核查三会召开 通知、记录、签名册等文件,对三会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核查。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 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 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 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 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 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 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检查相关的董事会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审部门提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及其他内控制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审计部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 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 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 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 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 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 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 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信息披露文件、核对文件内容与公司的实际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 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 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网站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审议程序、信息公告,关注关联交易内容、性质和价格 等;核查审议程序、信息公告,抽查被担保方财务报表等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 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 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 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 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 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每月核对募集资金对账单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 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 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 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 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 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 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索取有关财务资料,查阅公 司公告;搜索行业数据,进行比较分析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 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相关承诺事项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关注行业动态;对上市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复制 有关三会文件、公司治理制度、财务资料等;搜集公开信息、查阅公告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 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 大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 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胜 薛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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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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