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0华集1 (16311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涉及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第35次)
债券简称:H20华集 1 债券代码:163118.SH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涉及 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第 35次)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二期)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晨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编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请债券投资人注意投资、交易违约债券的风险,依法投资、交易债券,不得参与内幕交易,不得违规操作或扰乱市场秩序。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华晨集团关于重大事项的相关情况 2024年 12月 20日,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事项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背景情况 自 2024年 5月 29日起 6个月内(窗口期顺延),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基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子公司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53)(以下简称申华控股)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了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通过全资子公司辽宁华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华晟)持续增持申华控股股权(2024年第一次增持计划),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5,000万元,不超过 7,000万元。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4年 5月 31日至 2024年 12月 20日,辽宁华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申华控股股份 56,170,039股,占申华控股总股本的 2.89%。累计增持股份的金额为 6,968.39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已接近约定金额上限,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截至 2024年 12月 20日,辽宁华晟持有申华控股股份为 283,582,039股,占总股本的 14.57%。华晨集团通过华晨集团及其控制的主体辽宁华晟、辽宁正国合计持有申华控股股份 502,535,305股,占总股本的 25.82%。 具体内容详见申华控股于 2024年 12月 20日披露的《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2024年第一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三、其他事项说明 2024年 8月 13日华晨集团披露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事项的公告》,自 2024年 8月 12日起 6个月内(窗口期顺延),华晨集团拟通过辽宁华晟再次增持申华控股股份(2024年第二次增持计划),拟增持申华控股股份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目前,第二次增持计划仍在有效期内。 公司将根据实际重整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承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严格遵循债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在债券存续期间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作为“H20华集 1”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相关规定及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杨先生、郑女士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天圆祥泰大厦 15层 联系电话:010-57061521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29 (本页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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