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辰光(300570):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

时间:2024年12月26日 20:10:54 中财网
原标题:太辰光: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公司股东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 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持有本公司股份1,536.4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649%)的股东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通”)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11.15~2025.2.14)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8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939%)。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神州通出具的《告知函》。神州通自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6日通过大宗和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279.64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1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历次分配转增)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万股)减持股数占总 股本的比例
神州通大宗交易2024/12/1160.3049.00000.2157%
 大宗交易2024/12/1261.7465.00000.2862%
 集中竞价交易2024/12/1270.397.00000.0308%
 大宗交易2024/12/1362.2315.00000.0660%
 集中竞价交易2024/12/1370.201.50000.0066%
 集中竞价交易2024/12/1669.8226.00000.1145%
 集中竞价交易2024/12/1768.3610.14770.0447%
 大宗交易2024/12/2669.5026.00000.1145%
 集中竞价交易2024/12/2674.3280.00000.3522%
合计279.64771.2312%   
二、股份变动达到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 83号南山金融大厦 20楼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 12月 11日~2024年 12月 26日   
股票简称太辰光股票 代码300570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 行动 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 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279.64771.2312%  
合 计279.64771.231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309.2725.7645%1,029.62434.533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09.2725.7645%1,029.62434.53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是√ 否□ 公司已于 2024年 10月 24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股东神州通计划在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4.11.15~2025.2.14)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8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9939%)。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 持股份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 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的情况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 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股份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神州通上述减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减持事项与神州通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

3、神州通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减持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神州通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神州通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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