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自家股票却一无所获!浔兴股份实控人被罚200万元 禁入市场10年

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0:24:35 中财网
  12月30日晚间,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浔兴股份,证券代码:002098)披露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因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情况和《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相关内容,浔兴股份被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天津汇泽丰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被处以60万元罚款。

  另一则罚单指出,浔兴股份实控人黄宁杰、时任浔兴股份董事长王立军等人存在操纵“浔兴股份”价格违法行为。其中,黄宁杰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王立军被采取6年市场禁入措施。

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
  经查,黄宁杰、王博、王立军、闫杰在2017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9日实际控制使用25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交易“浔兴股份”。

  2017年9月14日至11月10日,共计37个交易日,账户组在35个交易日竞价期间有买入申报,共3571笔4600.34万股,成交股3186.81万股,成交金额约5.1亿元。

  账户组竞价成交量占同期市场竞价成交量的21.02%,账户组期间日买入成交占比均值为18.60%,最高值为51.52%。账户组持有流通股占公司流通股本比例超过5%的有13个交易日,最高为9.49%(2017年11月9日)。

  2017年9月14日至11月10日,账户组共计买入3186.81万股,卖出262.14万股。“浔兴股份”收盘价由14.34元拉抬至16.33元,涨幅为13.88%,同期深证成指涨幅为2.51%,偏离度为11.37个百分点。

  证监会指出,在上述违法行为中,黄宁杰负责最终决策并提供保证金,王博负责指挥操盘手在二级市场配资和交易,王立军负责组织、策划,闫杰负责资金统计、对接和交易对账。

利用信息优势锁定证券交易价格
  此外,因无法按计划筹集补仓资金,黄宁杰、王立军决定以重大资产重组为由,向交易所申请并于2017年11月11日公告停牌。

  后经交易所问询,公司相关重大资产重组活动被迫终止,并于2018年9月10日复牌。复牌后,“浔兴股份”连续七个交易日跌停,跌停打开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7.49元。

  经计算,上述操纵“浔兴股份”行为没有违法所得。

  证监会认为,黄宁杰、王博、王立军、闫杰的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违法行为。

  证监会决定,对黄宁杰、王博、王立军、闫杰合计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中由黄宁杰承担200万元,王博承担50万元,王立军承担30万元,闫杰承担2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2006年在深交所上市。目前,该公司主要从事拉链业务、跨境出口电商业务。其中,跨境出口电商业务通过控股子公司深圳价之链开展。

  业绩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浔兴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8.67亿元,同比增长29.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亿元,同比增长69.17%。

  二级市场上,截至发稿,浔兴股份涨0.73%,报8.27元/股,总市值29.6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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