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688472):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5-001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12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自筹资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42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1月 30日、2024年 12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9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截至目前已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开户及银行三方存管关联等手续。截至 2024年12月 31日,公司暂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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