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好医疗(872925):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1月03日 21:35:19 中财网
原标题:锦好医疗: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1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2月 3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2024年 12月 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24年 12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7,542,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095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4年 12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7,542,06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4年 12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7,542,06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4年 12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7,542,06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瑞平、赖华敏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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