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300007):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志刚先生、尚中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其中:持有本公司股份329,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0%)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志刚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2,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持有本公司股份1,930,7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9%)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尚中锋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82,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5%)。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志刚先生、尚中锋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李志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82,350股,尚中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345,000股,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不再减持,减持计划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预披露,且减持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李志刚先生、尚中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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