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华电子(301337):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

时间:2025年01月03日 22:45:49 中财网
原标题:亚华电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37 证券简称:亚华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4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华电子”)于2025年1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

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完成了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耿斌先生(董事长)、向晖女士、宋庆先生、张国华先生、刘淑新先生、唐泽远先生
2、独立董事:赵毅新女士、吴忠堂先生、罗治洪先生
上述董事会人员(简历详见附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至2026年12月16日止。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委员成员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吴忠堂、赵毅新、张国华吴忠堂
战略委员会耿斌、赵毅新、唐泽远耿斌
提名委员会赵毅新、罗治洪、宋庆赵毅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毅新、吴忠堂、向晖赵毅新
以上委员中的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委员中的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6日止。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荆凯先生(监事会主席)、孟萌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李新蕾女士
上述监事会人员(简历详见附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人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1、总经理:向晖女士
2、副总经理:宋庆先生、刘淑新先生
3、董事会秘书:于雷先生
4、财务总监:于雷先生
5、审计部负责人:孙凤娇女士
6、证券事务代表:张艳飞女士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于雷先生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之前由董事长耿斌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于雷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证券事务代表张艳飞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3-3580577
传真:0533-358569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9509号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耿玉泉先生、孙成立先生、周磊先生、宋可鑫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其中耿玉泉先生、孙成立先生因个人退休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耿玉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60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6%,股份解除限售日期为2026年5月26日;孙成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2%;周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8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宋可鑫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

孙成立先生、周磊先生、宋可鑫先生以及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耿玉泉先生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将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承诺。

2、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宋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转任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继续在公司任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张连科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巩家雨女士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张连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5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巩家雨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宋庆先生、张连科先生、巩家雨女士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将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承诺。

3、本次换届完成后,原副总经理耿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转任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继续在公司任职;原副总经理唐泽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转任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继续在公司任职;原副总经理周磊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原董事会秘书孙婵娟女士因个人家庭原因在任期届满后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耿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唐泽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周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8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孙婵娟女士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中亚华信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耿斌先生、唐泽远先生、周磊先生、孙婵娟女士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将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承诺。

七、其他说明
上述任期届满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战略布局、信息披露等方面为公司的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其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董事会成员
1、向晖女士,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复旦大学EMBA在读。历任亚华有限员工、财务总监;2016年2月至2019年1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5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向晖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耿斌先生,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清华大学EMBA在读。历任北京银邮光电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业务人员,亚华有限供应部、销售部员工;2019年2月至2025年1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5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耿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通过深圳中亚华信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46.30%的股份,与父亲耿玉泉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耿玉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60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6%。耿斌先生除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耿玉泉为父子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宋庆先生,198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亚华有限研发部高级工程师;2016年2月至2017年10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研发部项目负责人;2017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产品部经理;2020年1月至2024年5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养老事业部经理;2024年6月至2025年1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研发负责人;2025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宋庆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张国华先生,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MBA在读。历任亚华有限员工、销售经理、区域销售总监;2012年6月至今,任公司华北区销售总监;2020年9月至今,兼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25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国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刘淑新先生,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胶南海尔电子有限公司新品处测试主管;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质量部设计与质量节点主管;青岛海信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部长;2018年8月至今,任亚华电子运营总监;2020年11月至2025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0月至今,任公司马来西亚控股子公司YARWARD MALAYSIA SDN. BHD.的董事;2025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淑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唐泽远先生,198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青岛福日集团储备管理干部;2013年11月至2016年2月,任亚华有限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9年1月,任公司总经理;2019年2月至2025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泽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唐泽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赵毅新女士,195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山东新华医疗器械厂分厂副厂长、党支书;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7年8月退休;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毅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吴忠堂先生,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历任解放军防化指挥工程学院讲师;和记奥普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质量测试经理;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运营办主任;北京紫光展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中心主任;2017年12月至今,任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忠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9、罗治洪先生,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4月至今,任昆明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副教授;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治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监事会成员
1、孟萌先生,198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北京神州数码思特奇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北京赛博兴安科技有限公司技术经理;淄博新火炬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亚华电子高级工程师、技术专家;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研发部移动研发组负责人、音视频组负责人;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研发部音视频组负责人;2025年1月至今,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荆凯先生,198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亚华有限员工、销售经理、区域销售负责人;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江苏省区域销售负责人;2025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荆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李新蕾女士,198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淄博亚华电子有限公司研发内勤;山东金网通信发展有限公司大客户经理;亚华电子办公室职员;2005年6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行政部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白泽亚华信息科技(山东)有限公司的监事;2025年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新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高级管理人员
1、向晖女士
向晖女士的简历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中的相关内容。

2、宋庆先生
宋庆先生的简历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中的相关内容。

3、刘淑新先生
刘淑新先生的简历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中的相关内容。

4、于雷先生
于雷先生,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佩丁大学EMBA在读。历任西安第一印刷厂财务部员工;北京九州昊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20年8月至2025年1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5年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于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审计部负责人
孙凤娇女士,199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初级会计师。2014年12月至2016年3月任淄博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师;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任淄博赛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7年4月入职公司财务部;2020年12月至2024年8月,任公司审计部审计员;2024年8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凤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证券事务代表
张艳飞女士,199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年10月入职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艳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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