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2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时间:2025年01月07日 19:35:51 中财网
【19:34 湘佳股份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湘佳股份(股票代码:002982)公布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45,138,2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月14日。


【18:39 敷尔佳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敷尔佳(股票代码:301371)公布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0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月15日。


【18:34 中山公用公布2025年分红实施方案】

中山公用(股票代码:000685)公布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特别分红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75,111,351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7,380,2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4:09 蓝黛科技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蓝黛科技(股票代码:002765)公布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52,128,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0.5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01月 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01月 13日。


【13:59 华迅智能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送红股1.660011股)】

华迅智能(股票代码:836830)公布2024 年半年度第二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 2024年半年度第二次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5,0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送红股 1.660011股。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 35,06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0,879,998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32002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66001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由于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原因导致中国结算在派发时无法代扣合格境外投资者的企业所得税,该公司将与股东自行协商税款缴纳事宜。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3:54 同飞股份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同飞股份(股票代码:300990)公布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9,398,8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1月 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1月 13日。


【13:49 视声智能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视声智能(股票代码:870976)公布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0,95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8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1
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3:49 贵州燃气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贵州燃气(股票代码:600903)公布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发放年度:2024年前三季度
(二)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三)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1,150,008,00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250,120.12元。


【13:49 中国人保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中国人保(股票代码:601319)公布中国人保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该公司 H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的具体操作不适用本公告,其详情请参阅该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1日及 11月 2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刊发的相关公告。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4,223,990,58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786,111,406.73元。其中,A 股普通股股份数为35,497,756,583 股,本次派发 A 股现金红利共计约人民币 22.36 亿元。


【13:49 华达科技公布2024年分红方案】

华达科技(股票代码:603358)公布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更正后)。

的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1-9月份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0,167,053.28元(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人民币969,784,509.23元。经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以2024年9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439,040,000股为基数,拟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5,856,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2.90%。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13:49 博拓生物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博拓生物(股票代码:688767)公布博拓生物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前三季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06,666,667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250,0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06,416,667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3,208,333.50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06,416,667*0.5)÷106,666,667≈0.4988元/股。

即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4988元/股。


【13:49 广电计量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广电计量(股票代码:002967)公布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 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2,858,144股后的 560,387,7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2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于 2024年 10月 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目前处于回购实施期间,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1月 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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