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腾电气(688226):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5年01月07日 14:56:13 中财网

原标题:威腾电气: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一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0,000,000股
2、发行价格:19.27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78,100,000.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69,864,137.75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预计流通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16家,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目 录

特别提示 ................................................................................................................................... 2
目 录 ....................................................................................................................................... 3
释 义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28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8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8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8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8
第三节 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29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9
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30
三、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31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32
一、主要财务数据 ............................................................................................................. 32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4
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5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 35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 35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 ......................................................................................................... 35
第六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37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7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7 第七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39
一、备查文件 ..................................................................................................................... 39
二、查询地点 ..................................................................................................................... 39
三、查询时间 ..................................................................................................................... 40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威腾电气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上市公告书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 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 人(主承销商)、中信证 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 师、验资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认购邀请书》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 书
《发行与承销方案》《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 承销方案》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股东大会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A股向境内投资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etown Electric Group Co., Ltd
注册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 1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 1号
法定代表人蒋文功
注册资本18,650.6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 1月 7日
股票上市日期2021年 7月 7日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简称威腾电气
股票代码688226.SH
董事会秘书吴波
联系电话86-511-88227266
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站www.wetown.com.cn
经营范围高低压母线、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智能电气设备、电子设备、 电源设备及配件、变压器、电器元件、光伏焊带、预埋槽道、地 铁隧道用疏散平台,支吊架、汇线桥架、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 发、加工、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有色金属及其副 产品的研发、加工、制造、销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 12月 1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议案。

2022年 12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3年 4月 24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中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动延期条款的议案》。

2023年 9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中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动延期条款的议案》。

2023年 11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 2024年 12月 7日。

2023年 12月 8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议案有效期延长至 2024年 12月 7日。

2024年 6月 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为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基于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及授权,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相关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

2024年 11月 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 2025年 12月 7日。

2024年 11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议案有效期延长至 2025年 12月 7日。

2024年 11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将原定发行数量上限“本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39,126,620股(含本数)”调整为“本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30,000,000股(含本数)”。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3年 8月 2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4年 4月 27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639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阐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2024年 12月 10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及《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承诺函》等发行相关文件,并启动本次发行。

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后,有 11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名单》(以下简称“《认购邀请名单》”)的基础上增加该 11名投资者,并及时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序号新增投资者名单
1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王平
3杨岳智
4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张怀斌
6UBS AG
7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8谢晔根
9南京南方天赋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广州朗润坤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发行申购日(2024年 12月 13日)前,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发行人前 20名股东(截至 2024年 11月 20日,剔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后,未剔除重复,共 15家)、24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1家证券公司、8家保险机构、116家其他类型投资者,共计 174名特定对象发送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

经核查,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保荐人(主承销商)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2024年 12月 13日(T日)09:00-12:00,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共有 35名投资者参与报价。经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保证金外,1名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其余 34名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且及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均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 16.06元/股-22.09元/股。

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全称认购价格 (元/股)认购金额 (万元)是否有 效申购
1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7.503,000.00
  16.783,000.00 
  16.063,000.00 
2谢晔根16.121,500.00
  16.062,500.00 
3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8.601,600.00
  17.702,400.00 
  16.863,000.00 
4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18.075,000.00
  17.2610,000.00 
  16.4615,000.00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951,500.00
6杨岳智19.201,500.00
7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17.502,000.00
8广州朗润坤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6.881,500.00
9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9.621,500.00
10上海相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相变蓉城宏观中 性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1.211,500.00
11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001,500.00
12刘志远21.995,000.00
13詹美凤21.984,000.00
14黄鹂21.974,500.00
15金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9.272,000.00
16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泰康资产悦泰增 享资产管理产品”)18.811,500.00
17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中信银行 —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18.981,500.00
1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 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1,500.00
1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 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781,500.00
2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19.781,500.00
2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广州农商 行—华泰资产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18.981,500.00
2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农业银行 —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18.981,500.00
23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安联裕远 19号 资产管理产品”)22.0914,000.00
24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211,500.00
  16.813,250.00 
25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晅瀚卓 势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392,590.00
26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082,120.00
  19.382,650.00 
2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591,950.00
  19.468,670.00 
  17.4917,580.00 
28陈蓓文18.191,800.00
  17.692,500.00 
  17.002,700.00 
2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992,500.00
  19.694,900.00 
  18.7014,730.00 
30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轻盐智选 3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8.833,050.00
31王平16.692,100.00
  16.062,100.00 
32张宇18.301,500.00
  17.621,700.00 
  16.162,000.00 
33张怀斌18.254,000.00
  17.156,000.00 
  16.357,000.00 
34黄振如17.001,500.00
35雷刚18.5610,000.00
  17.9310,000.00 
  16.8810,000.00 
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确定以 19.27元/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3)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 16家,发行股数为 30,000,000股,融资规模为578,100,000.00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月)
1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安联裕远 19 号资产管理产品”)7,265,179139,999,999.336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499,22186,699,988.676
3刘志远2,594,70649,999,984.626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542,81248,999,987.246
5黄鹂2,335,23644,999,997.726
6詹美凤2,075,76539,999,991.556
7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375,19426,499,988.386
8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晅瀚 卓势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44,05825,899,997.666
9上海相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相变蓉城宏 观中性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78,41214,999,999.246
1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号股 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778,41214,999,999.246
11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778,41214,999,999.246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78,41214,999,999.246
1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 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778,41214,999,999.246
1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中汇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778,41214,999,999.246
15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778,41214,999,999.246
序 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月)
16金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18,94510,000,070.156
合计30,000,000578,100,000.00- 
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 35名投资者上限。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投资者均在《认购邀请名单》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30,000,000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39,000,000股,未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30,000,000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T-2日),即 2024年 12月 11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16.06元/股。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9.27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9.99%。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交易经审议通过的《发行与承销方案》。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8,1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8,235,862.2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9,864,137.75元。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证报告》(众环验字(2024)3300012号),截至 2024年 12月 18日 16时止,中信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家庄支行,账号:350645001241)实际收到 16户特定投资者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3,000万股的普通股(A股)股票之认购资金,金额合计人民币 578,100,000.00元,已全部存入上述认购资金专用账户中。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4)3300013号),截至 2024年 12月 19日止,公司已收到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含税)共计 5,781,000.00元的出资款人民币 572,319,000.00元,于 2024年12月19日汇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 70610188000367058。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人民币8,235,862.2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9,864,137.75元,其中转入股本人民币 30,000,000.00元,余额人民币 539,864,137.75元转入资本公积。

(十)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和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706006801013000053771
江苏威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706006801013000053847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70610188000367058
江苏威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70610188000369696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 30,000,000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已于 2025年 1月 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十二)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安联裕远 19号资产管理产品”)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机场东路 8号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A座 39A层 08单元
法定代表人甄庆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20C431A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 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咨询业 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2021年 2 月 7日核准筹建登记;2021年 7月 27日取得《中国银保监会关于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保监复【2021】608 号))
获配数量7,265,179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 505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 45楼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499,221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3)刘志远

姓名刘志远
身份证号320503************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
获配数量2,594,706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号 18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号震旦国际大楼 18楼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542,81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5)黄鹂

姓名黄鹂
身份证号310106************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
获配数量2,335,236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6)詹美凤

姓名詹美凤
身份证号310101************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
获配数量2,075,765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7)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栋基金 大厦 A座 506号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财智中心 B1座
法定代表人唐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D7TEBR4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获配数量1,375,194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8)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晅瀚卓势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7206室(上海泰和经 济发展区)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10号 903A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32437376XY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344,058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9)上海相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相变蓉城宏观中性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上海相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相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志伟路 880号 4幢 3层 314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 333号中海国际中心 E座 1306室
法定代表人李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42198942Y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778,41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号 8F和 7F701单元
注册资本60,06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 1101号华泰金融大厦 7-8层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 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778,41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1)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名称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高新区柳南大道管理中心(孵化器)1 号楼 A座 12楼 1202-2-15室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华翰路 88号 C1栋一单元 5楼
法定代表人辛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5MA6T1TR51K
经营范围商务信息服务;企业管理服务;财务服务(不含代理记账);企业 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展示展览服务; 图文设计;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778,41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注册资本961,242.9377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号国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784445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 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
获配数量778,41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号 8F和 7F701单元
注册资本60,06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 1101号华泰金融大厦 7-8层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 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778,41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号 8F和 7F701单元
注册资本60,06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 1101号华泰金融大厦 7-8层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 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778,41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5)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广达路 108号世茂国际中心 1#楼 16 层 01室
注册资本42,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头路 10号海荣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683054912H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 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 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778,41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6)金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金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拉萨市金珠西路 158号阳光新城 B区 1幢 2单元 2-2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 15号嘉禾国信大厦 8层
法定代表人颜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585793172E
经营范围对高新技术、旅游业、矿业、房地产业、文化产业、商贸及生物科 技的投资;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不含重金属);矿 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518,945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本次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3、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无需备案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中无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的登记备案手续的情况如下:
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金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手续。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产品“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参与认购,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产品“安联裕远 19号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认购,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手续。

刘志远、黄鹂、詹美凤为中国国籍自然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无需办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手续。

(2)需要备案的情形
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晅瀚卓势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相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相变蓉城宏观中性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手续。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其中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规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4、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 A类专业投资者、B类专业投资者和 C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最低风险等级、C1保守型、C2相对保守型、C3稳健型、C4相对积极型和 C5积极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级,仅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风险等级为 C3及以上的投资者可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文件》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