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002535):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03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重机”或“公司”) 于2024年1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中不超过 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5年1月3日,公司已将5,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 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于2025年1 月 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中不超过 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95号文核准,林州重 机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2,444,44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5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112,999,99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9,457,8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29日到位,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北京兴华”)审验,并出具了[2015]京会兴验字第 03010017号《验资报告》。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需投入资金总额之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拟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2015年1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并将原计划用于实施《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实施“商业保理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商业保理项目拟投资不超过 51,000万元,剩余的 47,754.78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商业保理项目”,将公司持有的“商业保理项目”实施主体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52,007.48万元的转让价转让给北京艺鸣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并将转让后的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拟投资不超过 33,845.50万元,剩余的 18,161.98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单位:万元
2020 年 4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其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将原用于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及专户产生的全部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单位:万元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已累计 投入5,207.13万元(不含利息和手续费),尚有5,002.83万元(含利息)未投入使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12月底完成注销手续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4、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中不超过 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2025年1月3日,公司已将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并将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万元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拟再次使用“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中不超过 5,000万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4.59%)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募集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1)降低财务费用: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预计年化可节约财务费用155万元; (2)可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资金。 1、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中不超过 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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