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002809):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李玉林 陈 环 王桂玲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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