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H20世茂2 (16364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时间:2025年01月07日 00:11:35 中财网
原标题:H20世茂2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H19世茂 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H20世茂 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H20世茂 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H20世茂 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H20世茂 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 2019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H19世茂 3”,债券代码:155391.SH)、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H20世茂 1”,债券代码:163216.SH)、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H20世茂 2”,债券代码:163644.SH)、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H20世茂 3”,债券代码:175077.SH)、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第四期)(债券简称:“H20世茂 4”,债券代码:175192.SH)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年 10月修订)》等相关规定,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 2024年 12月 31日发布的《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公告》,现就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于发行人重大诉讼进展的情况
“(一)本次执行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1、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2、收到执行裁定书的日期:2024年 12月 26日
3、执行受理日期:2024年 12月 19日
4、受理法院的名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5、反诉情况:无
6、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该案件的执行
(二)本次执行事项的基本情况
1、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贷款方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福建世茂新里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彬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南昌水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坤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关联公司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杏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文龙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
6) 被告
姓名或名称:苏州世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星良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
2、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工行”)与被告世茂股份、福建世茂新里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世茂新里程”)、南昌水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水城”)、上海杏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杏熙”)、苏州世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世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3年 3月 20日立案后进行审理,并于 2023年 6月 16日作出《民事调解书》。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9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3、诉讼请求和理由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9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三)本次执行案件进展情况
1、执行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4)闽02执1527号],获悉关于申请执行人厦门工行与被执行人本公司、福建世茂新里程、南昌水城、上海杏熙、苏州世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申请执行人以其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案需长期和解履行为由申请撤回执行申请,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4)闽 02执 1527号案件的执行。

(四)本次执行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1、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2、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有待于具体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和解履行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中金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提醒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等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告,注意投资风险、并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同时,中金公司提示持有人务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的交易规则,合法合规进行债券交易,不得开展内幕交易,不得违规操作或扰乱市场秩序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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