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的谐波(688017):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5年01月09日 08:35:31 中财网

原标题:绿的谐波: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一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4,448,867股
2、发行价格:97.8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413,099,192.6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402,038,253.77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预计流通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19家,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目 录

特别提示 ...................................................................................................................... 2
目 录 ......................................................................................................................... 3
释 义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7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7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30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30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30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30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30
第三节 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31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31
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32 三、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32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34
一、主要财务数据 .................................................................................................. 34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6
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7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 37
二、联席主承销商 .................................................................................................. 37
三、联席主承销商 .................................................................................................. 37
四、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 38
五、审计机构 ......................................................................................................... 38
六、验资机构 ......................................................................................................... 38
第六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40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40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41 第七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43
一、备查文件 ......................................................................................................... 43
二、查询地点 ......................................................................................................... 43
三、查询时间 ......................................................................................................... 44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绿的谐波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上市公告书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 人(联席主承销商)、中 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金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 师、验资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认购邀请书》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认购邀请书
《追加认购邀请书》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追加认购邀请书
《发行与承销方案》《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股东大会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A股向境内投资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eader Harmonious Drive Systems Co., Ltd.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尧峰西路 68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尧峰西路 68号
法定代表人左昱昱
发行前注册资本16,858.338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 1月 13日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绿的谐波
股票代码688017.SH
董事会秘书归来
联系电话86-512-66566009
经营范围谐波传动设备的研发、设计及技术开发;研发、生产、加工及销 售:精密谐波减速机、精密仪器、机械设备、传感器、机械配件、 流体控制阀、汽车配件(接头)、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石油钻探 设备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2年 10月 28日和 2022年 11月 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 12个月,即有效期为 2022年 11月 15日至 2023年 11月 14日。

公司分别于 2023年 4月 28日、2023年 5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 2023年 9月 20日和 2023年 10月 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至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 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4年 10月 22日。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方案保持不变。

公司于 2024年 9月 13日和 2024年 10月 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 2025年 6月 27日)。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方案保持不变。

2024年 11月 15日,公司董事长作为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中将原定“发行股数上限不超 50,575,014股”调整为“发行股数上限不超过 18,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保持不变。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报送了相关事项的会后事项承诺函;2024年 11月 22日,会后事项报送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024年 11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基于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及授权,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相关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经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3年 7月 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

2024年 6月 2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0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阐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 2024年 12月 11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及《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承诺函》等发行相关文件,并启动本次发行。

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后,有 10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名单》(以下简称“《认购邀请名单》”)的基础上增加该 10名投资者,并及时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序号新增投资者名单
1郭伟松
2沈磊
3吴龙妹
4蒯晓君
5陆云松
6张怀斌
7陈学赓
8董卫国
9杨岳智
10王荣华
截至发行申购日(2024年 12月 16日)前,在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发行人前 20名股东(截至 2024年 11月 20日,剔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后,未剔除重复,共 14家)、26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3家证券公司、11家保险机构、114家其他类型投资者,共计 178名特定对象发送了《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

因投资者首轮有效认购金额未达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上限 202,653.38万元,有效认购股数未达到本次发行预设的上限 1,800.00万股(含本数),且获配对象数量不超过 35名,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追加认购。追加认购期间,联席主承销商向首轮已发送过《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发出《追加认购邀请书》等追加认购邀请文件。

经核查,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联席主承销商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1)首轮认购情况
2024年 12月 16日(T日)09:00-12:00,在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簿记中心共收到 13单《申购报价单》等申购文件。经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参与首轮申购的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且及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经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参与本次发行的产品之一“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 3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与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将该产品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剔除,其余产品的报价属于有效报价。

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全称认购价格 (元/股)认购金额 (万元)是否有效申购
1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14.0912,000
  97.8014,000 
2沈磊110.015,020
  108.015,050 
  100.015,100 
3蒯晓君97.805,000
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5.0010,000
  101.0115,000 
  97.8015,000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8.126,200
  97.956,610 
序号认购对象全称认购价格 (元/股)认购金额 (万元)是否有效申购
  97.858,410 
6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97.805,000
7王荣华97.8010,000
8陆云松97.8015,000
9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长阳 15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104.355,000
  100.8710,240 
  97.8010,250 
10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长阳 14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105.165,000
  101.569,500 
  99.8911,060 
1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96,350诺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诺德 基金创新定增 量化39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对应的报价属 于无效报价, 其余属于有效 报价
  97.8913,620 
  97.8013,620 
12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聚宝 6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105.345,000
  102.527,000 
  99.579,700 
13吴龙妹97.805,000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7.80元/股。首轮申购报价结束后,获配投资者认购资金未达到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认购股份数量低于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且有效认购家数不超过 35家,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则,公司与联席主承销商经协商后决定以首轮报价确定的发行价格 97.80元/股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2)追加认购情况
在发行人律师的全程见证下,截至2024年12月16日19:00,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7家投资者(其中1家投资者为首轮报价的投资者)的追加认购申请,具体申购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缴纳 保证金是否有 效报价
1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7.801,500.00不适用
2UBS AG97.801,000.00不适用
3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和资本 65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7.801,600.00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7.80140.00不适用
5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红—个人分红97.804,500.00
6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 统 普通保险产品97.801,000.00
7—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 统—普通保险产品97.804,500.00
本轮追加认购结束后,根据《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中“对发行结果进行调整的方法”所描述的相关规定,并经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追加认购后不再继续追加认购,按照投资者实际认购金额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

(3)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 19家,发行股数为 14,448,867股,融资规模为1,413,099,192.60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月)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33,742149,999,967.606
2陆云松1,533,742149,999,967.606
3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431,492139,999,917.606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99,795136,899,951.006
5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长阳 1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130,879110,599,966.206
6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长阳 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048,057102,499,974.606
7王荣华1,022,49499,999,913.206
8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聚宝 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91,82096,999,996.006
序 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月)
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59,91884,099,980.406
10沈磊521,47250,999,961.606
11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1,24749,999,956.606
12蒯晓君511,24749,999,956.606
13吴龙妹511,24749,999,956.606
14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红—个人分红460,12244,999,931.606
15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统—普通保险产品460,12244,999,931.606
16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和资本 65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63,59915,999,982.206
17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3,37414,999,977.206
18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统—普通保险产品102,2499,999,952.206
19UBS AG102,2499,999,952.206
合计14,448,8671,413,099,192.60- 
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 35名投资者上限。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投资者均在《认购邀请名单》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上市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4,448,867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发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08号)的相关要求,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 1,800万股上限的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4年 12月 12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97.80元/股。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7.80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0%。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交易经审议通过的《发行与承销方案》。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13,099,192.6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060,938.8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2,038,253.77元。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 12月 2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4)00114号),本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97.80元,发行数量 14,448,86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13,099,192.60元。截至2024年 12月 19日止,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家庄支行开立的账户为 350645001218的人民币账户已收到绿的谐波本次发行认购资金人民币 1,413,099,192.60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413,099,192.60元扣除本次支付的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8,478,595.16元和持续督导费人民币 200,000.00元后的余额为人民币 1,404,420,597.44元,已于 2024年 12月 20日存入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 12月 2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4)00118号),截至 2024年 12月 20日,绿的谐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4,448,86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7.8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413,099,192.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060,938.8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2,038,253.77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14,448,867.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387,589,386.77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3,212,735.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 183,212,735.00元。

(十)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和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6031110001133569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吴中支行1102026319000355028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分行37110188000242995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 支行325060620013001604889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89080078801900003285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渎支行51050200001841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112001012100843146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512906643610000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 14,448,867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已于 2025年 1月 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十二)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注册资本13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小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093625X4
主要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 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533,74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2)陆云松

姓名陆云松
身份证号3205821983********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获配数量1,533,74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3)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名称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 号东沙湖基金小镇 19栋 3楼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 号东沙湖基金小镇 19栋 3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澄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C4H9Q80U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 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 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431,49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号 18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号震旦国际大楼 18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399,795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5)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长阳 1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耀洲路 741号 3幢 562室(上海新村经济小 区)
注册资本3,4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铜仁路 299号 2901
法定代表人卢高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342296331Q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130,879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6)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长阳 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耀洲路 741号 3幢 562室(上海新村经济小 区)
注册资本3,4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铜仁路 299号 2901
法定代表人卢高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342296331Q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048,057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7)王荣华

姓名王荣华
身份证号3205041963********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获配数量1,022,494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8)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聚宝 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耀洲路 741号 3幢 562室(上海新村经济小 区)
注册资本3,4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铜仁路 299号 2901
法定代表人卢高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342296331Q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991,820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 505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 45楼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859,918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0)沈磊

姓名沈磊
身份证号3205021985********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
获配数量521,47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1)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 金中心 407
注册资本381,25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 金中心 407
执行事务合伙人前海中船(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D1C19N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 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 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 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获配数量511,247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2)蒯晓君

姓名蒯晓君
身份证号3205861985********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获配数量511,247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3)吴龙妹

姓名吴龙妹
身份证号3205241945********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获配数量511,247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4)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名称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 39楼
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 39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89549569U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委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 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60,12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5)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名称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 39楼
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 39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89549569U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委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 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60,12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6)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 65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126号动漫大厦 C区一层 C3区(TG第 155 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赛顿中心 3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敬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5MNKH0W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获配数量163,599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7)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 450号 9幢 320室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59号 29层 02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1G5BGTXB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 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153,374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8)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名称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 39楼
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 39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89549569U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委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 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02,249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9)UBS AG

名称UBS AG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住所(营业场所)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4051Basel, Switzerland
注册资本385,840,847 瑞士法郎
办事处地址52ND FLOOR, TWO INTERNATIONAL FINANCE CENTRE, 8 FINANCE STREET CENTRAL,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 负责人)房东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 外机构编号)QF2003EUS001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102,249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本次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3、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长阳 1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长阳 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聚宝 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 65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该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2、陆云松、王荣华、沈磊、蒯晓君、吴龙妹为中国国籍自然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无需办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手续。

3、UBS AG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相关的私募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登记备案手续。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5、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公募基金产品及全国社保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需要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6、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参与认购,上述保险资金投资账户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需要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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