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中证A500ETF (560510): 泰康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时间:2025年01月09日 10:10:52 中财网
原标题:中证A500ETF : 泰康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泰康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2025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泰康中证 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证A500ETF 
基金主代码560510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4年09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泰康中证A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泰康中证 A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12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0.9518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人民 币元)-416,680,647.01
 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 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006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 2025年度的第一次 分红 
注: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中证A500”,扩位简称为“中证A500ETF” 2、根据《泰康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收益分配,但如满足以下条件,本基金每个自然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对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进行评价,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和超额收益率;其中,超额收益率=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当超额收益率大于0时,本基金将进行收益分配,否则不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超额收益率的60%;基金管理人将在次季度起的15个工作日内拟定收益分配方案。

3、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超额收益率为0.076%,收益分配比例为超额收益率的82.55%。超额收益分配比例=每份基金份额分红(元)/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元)/截至基准日超额收益率。

4、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权益登记日2025年1月13日
除息日2025年1月1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年1月17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国家税收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 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25年1月15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5年1月16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对于使用专用席位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发放。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4)咨询办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或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

(5)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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