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股份(00269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的决定由 公司董事会审议作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月9日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日(星期四) 7.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奉强先生 8.会议地点:广西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9号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 75人,代表 股份 151,825,4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5.1214%。 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为5人,代 表股份149,192,9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4.339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0人,代表股份2,632,47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782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现场或通过通 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12月 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共2个议案,议案1.0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议案 2.00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1,597,45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99.8498%;反对56,9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375%;弃权 17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1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2,404,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 决权总股份数的91.3389%;反对5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1615%;弃权 171,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4996%。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青岛海洋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已更名为青岛海洋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海洋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合计持有百 洋股份 104,478,46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1645%,为公 司的控股股东,与国信中船(青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国信(台 州)渔业有限公司均为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或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本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海洋产业投资基金、海洋 新动能基金(合计持有股份 104,478,461 股)作为关联股东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为47,346,990 股。 表决结果:同意46,598,190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8.4185%;反对 161,6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3413%; 弃权 58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 总股份数的1.240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1,883,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 决权总股份数的 71.5552%;反对 1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1387%;弃权587,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2.306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2.律师姓名:范晓东律师、左健侨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办律师签字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九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