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乐健康(300791):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他相关文件修订说明

时间:2025年01月13日 18:15:24 中财网
原标题:仙乐健康:关于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他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91 证券简称:仙乐健康 公告编码:2025-006 债券代码:123113 债券简称:仙乐转债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他相
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议案》,现将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修订前后对比

章节名称修订前修订后
 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
特别提示 第 6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提 取的奖励金、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 金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方 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 借贷等财务资助。其中,2024年-2026 年每年审计报告出具且达成计提奖励 金触发条件后,按照一定比例计提奖励 金,具体计提额度由董事会拟定。其中,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奖励金的提取 规模不超过 2024年净利润的 5%且不超 过 2,500万元。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包含奖励金 的触发条件、计提方式等)由董事会及 其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别于 2025 年 1月、2026年 1月负责拟定并报股东 大会审批,自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且由 董事会确定具体的提取额度后,实施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三期员工持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 奖励金、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方式,公司不 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 资助。其中,2024年-2026年每年审计报 告出具且达成计提奖励金触发条件后,按 照一定比例计提奖励金,具体计提额度由 董事会拟定。其中,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涉 及奖励金的提取规模不超过 2024年净利 润的 5%且不超过 2,500万元。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包 含奖励金的触发条件、计提方式等)由董 事会及其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别于 2025年三季度结束前和 2026年三季度结 束前负责拟定并报股东大会审批,自各年 度审计报告出具且由董事会确定具体的提 取额度后,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 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计划,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奖励金的提 取资金规模不超过考核年度净利润的 5%。奖励金的提取资金规模不超过考核年度净 利润的 5%。
第四章 (一)资 金来源 2、奖励金 的计提方 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 股计划方案(包含奖励金的触发条件、 计提方式等)由董事会及其下设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分别于 2025年 1月、2026 年 1月负责拟定并报股东大会审批,自 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且由董事会确定 具体的提取额度后,实施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各期员 工持股计划的奖励金的提取资金规模 不超过考核年度净利润的 5%。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 划方案(包含奖励金的触发条件、计提方 式等)由董事会及其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分别于 2025年三季度结束前和 2026年 三季度结束前负责拟定并报股东大会审 批,自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且由董事会确 定具体的提取额度后,实施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各期员工 持股计划的奖励金的提取资金规模不超过 考核年度净利润的 5%。
第五章 (二)员 工持股计 划的锁定 期限2、员工持股计划各相关主体必须严格 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 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员 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 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 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 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其他期间。2、员工持股计划各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 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 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 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 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 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 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 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第十二章 员工持股 计划履行 的程序(二)董事会及其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 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就本员工持股计划 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 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时, 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应当 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本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后的 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二)董事会及其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监事会应 当就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 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时,与 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应当回避表 决。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后的 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及摘要、监事会意 见等。
 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及摘 要、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等。 
除以上内容进行修订外,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余内容不变。其摘要内容和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同步调整。

二、修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部分内容的修订是为更好地保障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推进和有效落实,修订后的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调整后的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中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拟定并报股东大会审批时间更具合理性和科学性,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和《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同意上述调整,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1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1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是基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综合考虑,目的是为更好地保障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推进和有效落实。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持股计划仍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试点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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