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宏业(301310):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5-001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原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 致行动人上海泷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涌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泷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泷新”),计划自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4,078,14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其中:任意连续 6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6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祥禾涌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泷新出具的《关于所持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目前,股东祥禾涌原、上海泷新本次减持计划已时间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祥禾涌原、上海泷新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3,769,000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以下为减持的具体情况: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祥禾涌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泷新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祥禾涌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泷新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经届满。 3、股东祥禾涌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泷新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股东祥禾涌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泷新出具的《关于所持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01月 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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