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科技(300829):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证券代码:300829 证券简称:金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债券代码:123204 债券简称:金丹转债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诚信”)因经营发展需要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4年 10月 11日至 2025年 1月 10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50万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的 2.99%)。 近日,公司收到广州诚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截至 2025年 1月 10日,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本公告中的“占总股本比例”按照公司 2025年 1月 9日总股本(192,401,301股)为基数,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 2,079,180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广州诚信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广州诚信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具体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股份数量在其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的情形。 3.广州诚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广州诚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月 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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