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南方高增LOF (160106): 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时间:2025年01月15日 17:20:43 中财网
原标题:南方高增LOF : 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称南方高增长混合(LOF) 
基金主代码160106 
前端交易代码160106 
后端交易代码160107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5年 7月 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 12月 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 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1.3115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 位:人民币元)320,784,707.79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20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 2024年度第 1次 分红 
注:①《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四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50%。

②本基金场内简称为南方高增LOF。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25年 1月 20日 
除息日2025年 1月 21日(场内)2025年 1月 20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年 1月 22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 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 2025年 1月 20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将于 2025年 1月 21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 通知各销售机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红 利发放日开始计算。2025年 1月 22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 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 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 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只能是现金分红方式。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场外基金的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权益分派期间(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0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4)、本基金场内份额将于2025年1月16日上午开市至10:30期间停牌,并将于2025年1月16日10:30起复牌。

5)、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1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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