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金泉因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被警示 上市当年业绩即“变脸”
扬州金泉(603307)1月15日晚间公告,公司近期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经查,扬州金泉在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9日期间,合计受让关联方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1.5亿元大额存单,交易价款为本金加应计利息共计1.5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11月28日才进行审议和披露。公司董事会秘书赵仁萍作为直接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主管人员,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扬州金泉和赵仁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扬州金泉主要从事户外用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于2023年2月上市。 扬州金泉上市当年业绩即“变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8.46亿元,同比下降25.03%;实现归母净利润2.28亿元,同比下降4.85%。 2024年前三季度,扬州金泉业绩继续下滑,营收和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5.57%和45.62%。 二级市场上,扬州金泉15日跌2.31%,收报33.05元/股。(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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