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鹰股份(002047):变更公司董事长暨补选非独立董事

时间:2025年01月16日 19:36:58 中财网
原标题:宝鹰股份: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公司董事长的事项
近日,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胡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胡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等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胡嘉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目前,胡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充分协商,一致同意选举吕海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次董事长选举完成后,吕海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二、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事项
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大横琴集团提名穆柏军先生、黄黎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附件一:吕海涛先生简历
吕海涛先生,男,1980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硕士。2002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黑龙江省司法厅人事处副处长、律师管理处处长、人事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总监等职务。2023年10月起任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总经理助理;2024年 3月兼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024年6月兼任公司党委书记;2024年12月兼任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吕海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首席合规官、总经理助理职务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穆柏军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电子工程学士,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共党员。曾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主管,横琴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部长助理、区人才办负责人,珠海大横琴英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珠海大横琴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珠海大横琴资本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监,珠海大横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斗门大横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大横琴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珠海三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穆柏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监、珠海大横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斗门大横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大横琴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黄黎黎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中级经济师,企业合规师、中共党员。曾任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法务专员、法律业务经理、资产经营部副总监,法务风控部副总经理,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公司董事、监事。现任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总监。

截至目前,黄黎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风控法务部总监职务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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