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同创(301387):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5-00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下午15:30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以口头及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增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到7人,占公司董事总人数(7人)的100%。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已公告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由26.27元/股调整为18.41元/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0.25万股调整为168.35万股,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25.25万股调 整为35.35万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5年 1月 15日作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3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5.35万股,授予价格为 18.41元/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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