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8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01月17日 18:25:14 中财网
【18:22 运机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运机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及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其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剩余部分的回购金额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及2024年3月23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及《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报告书,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75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5月10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4.7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12月26日起生效。

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12月2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状况
截至2025年1月1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95,9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最高成交价为31.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21,638,414.47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2 山东钢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山东钢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 月
预计回购金额20,000万元~4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0,700.17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00%
累计已回购金额13,548.25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14元/股~1.42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含),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9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补充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收到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
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月17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07,001,652股,
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购买的最高价为 1.42元/股、最低价为1.1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35,482,458.92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2 极米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极米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5,000万元~3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10.8154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3.01%
累计已回购金额16,930.0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66.50元/股~104.4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9月 30日,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3.3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6)。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83.39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116.9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1月 1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10.815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70,000,000股的比例为 3.01%,与上次回购进展公告披露数相比增加 0.07%,购买的最高价格为 104.40元/股、最低价格为 66.50元/股,已支付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 16,930.07万元(不含手续费、过户费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58 北京科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北京科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26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于2024年10月22日进行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1月 1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108,09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05%,最高成交价为 6.1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3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4,264,977.2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 7.26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58 神马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神马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1/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5,000万元~3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074.2075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3.03%
累计已回购金额24,824.386583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7.57元/股~8.41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77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140)及 2024 年 11 月 23 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4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1月 1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0,742,07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41元/股,最低价为 7.5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48,243,865.8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回购专项贷款最新政策,公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平顶山分行签署了回购贷款的补充协议,本次回购专项贷款金额由“不超过 2.1 亿元”调整为“不超过 2.7 亿元”,期限由“1 年”调整为“3 年”。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58 西山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西山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8/2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9/13~2025/9/12
预计回购金额1.5亿元~3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021,411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6.09%
累计已回购金额19,057.3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51.90元/股~77.22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年9月13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将依法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49)及《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3)。

因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374,153股公司股份实施注销,公司总股本由53,001,466股减少至49,627,31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月1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021,411股,占公司总股本49,627,313股的比例为6.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7.22元/股,最低价为51.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0,573,689.9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58 华发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发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2024年 11月 11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中国银行珠海分行承诺向公司提供 42,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股票回购。具体情况详见 2024年 11月 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珠海分行重新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以下简称“新《贷款承诺函》”),中国银行珠海分行承诺向公司最高不超过 53,600万元人民币(1年期 1,400万元,3年期 52,200万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股票回购。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为1年。

上述新《贷款承诺函》的获得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积极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53,600万元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58 海川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川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合计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及2024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号)、《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号)、《关于拟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号)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号)。

一、购买国债逆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国债逆回购产品,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国债逆回购资金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购买品种金额 (万元)认购日到期日年化收 益率收益金额 (万元)
128天国债 逆回购7225.90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14日1.910%10.59
228天国债 逆回购8435.20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14日1.905%12.33

同时,在以上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根据经营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序号购买品种金额 (万元)认购日到期日年化收 益率
128天国债逆回购13683.002025年1月16日2025年2月12日2.300%

二、投资收益与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国债逆回购投资收益
由于国债逆回购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国债逆回购投资具有明显的收益性。

2、国债逆回购投资风险
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当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和利率等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利率风险: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在初始成交之时利率即已锁定,收益大小也已确定,因此在逆回购到期日之间市场利率波动对已发生的交易没有影响;履约风险:公司拟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3、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 增加公司收益,优化资产结构,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目前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具有安全性高、周期短而灵活、收益相对较高等优点,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适当的时机参与投资,既可实现较高的收益,也能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受影响。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授权期限内购买国债逆回购明细:
序号购买品种金额 (万元)认购日到期日年化收 益率是否 到期
128天国债逆回购15512.70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30日1.970%
228天国债逆回购15534.60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28日1.865%
328天国债逆回购15555.20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26日1.860%
428天国债逆回购15575.90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23日1.890%
528天国债逆回购15596.902024年9月24日2024年10月21日2.000%
628天国债逆回购9829.00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1月19日1.905%
728天国债逆回购5790.30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1月19日1.900%
828天国债逆回购15640.60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17日1.840%
928天国债逆回购7225.90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14日1.910%
1028天国债逆回购8435.20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14日1.905%
1128天国债逆回购13683.002025年1月16日2025年2月12日2.300%

注: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尚未到期的金额合计为1368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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