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科技(002006):对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销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03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4,633,44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价格人民币14.5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3,001,889.6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417,214.2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5,584,675.4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2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510号)。 二、募集资金账户开户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和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4-065的《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近日,本次募投项目之一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募集资金相关利息已转入公司的基本结算银行账户。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293016403013000189013)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与国泰君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署的关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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