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603906):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年 1月 10日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4人,实到独立董事 4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过独立董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了以下内容: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关连交易协议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关连交易协议的议案》,认为上述协议是基于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期形成的业务关系,为保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所需,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预计的相关交易的上限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关连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关连交易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 李庆文、耿成轩、叶新、康锦里 2025年 1月 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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