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信科技(301577):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1月20日 18:11:47 中财网
原标题:美信科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577 证券简称:美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746,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011%,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7户,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4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109.5149万股,并于2024年1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3,316.4851万股变更为4,426.00万股,其中: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09.514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5.068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316.48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4.9319%。
公司上市后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共计7户,分别为润科(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科投资”)、东莞红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莞红土”)、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东莞市莞金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莞金产投”)、富鸿鑫(深圳)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鸿鑫”)、陈清煌、张安祥。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的承诺内容一致,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上述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股份限售及减持意向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违规对其提供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7,746,006股,占公司总股本17.501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7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股)本次解除限售 数量(股)备注
1深圳市华润资本股权投 资有限公司-润科(上 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2,072,8032,072,803 
2东莞红土创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17,0761,617,076 
3陈清煌1,243,6821,243,682 
4东莞金控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 莞金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151,5571,151,557 
5张安祥840,000840,000 
6富鸿鑫(深圳)咨询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497,473497,473 
7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323,415323,415 
 合计7,746,0067,746,006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更增 减数量 (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股33,164,85174.9319%-7,746,00625,418,84557.4307%
高管锁定股-----
首发前限售股33,164,85174.9319%-7,746,00625,418,84557.4307%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11,095,14925.0681%+7,746,00618,841,15542.5693%
三、总股本44,260,000100%-44,260,000100%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股份限售及减持意向承诺,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美信科技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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