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603650):彤程新材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5-003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年 1月 24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5年 1月 27日 ●可转债兑息发放日:2025年 1月 27日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月 26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或“彤程转债”)将于 2025年 1月 27日开始支付自 2024年 1月 26日至 2025年 1月 25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彤程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三)债券代码:113621 (四)债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 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人民币 80,018.00万元 (六)发行数量:8,001,800张(800,180手) (七)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八)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年,即 2021年 1月 26日至 2027年 1月 25日。 (九)票面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十)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A.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1年 1月 26日,T日)。 B.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C.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D.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十一)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 2月 1日,T+4日)满 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 8月 2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 1月 25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十二)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为 32.96元/股,最新转股价为 31.61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 2021年 6月 8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32.6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6月 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因公司实施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 2022年 7月 4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32.5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6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因公司实施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 2023年 6月 5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32.4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 2024年 6月 5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31.8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因公司实施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 2024年 10月 16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31.6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十三)信用评级情况: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 AA,本次彤程转债评级结果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十六)上市时间和地点:2021年 2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十七)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彤程转债第四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 1月 26日至 2025年 1月 25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1.50%(含税),即每张面值 100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兑息金额为 1.50元人民币(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发放日 (一)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年 1月 24日; (二)可转债除息日:2025年 1月 27日; (三)可转债兑息发放日:2025年 1月 27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5年 1月 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彤程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公司已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公司将在本期兑息发放日 2个交易日前将可转债本期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公告为准。 (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可转债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可转债利息。 六、关于可转债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元的可转债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1.50元(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20元(税后)。 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自行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元的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1.50元(含税)。 (三)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 34号)规定,自 2021年 11月 7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面值 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1.50元(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号上海中心大厦 25层 2501室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210996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保荐代表人:兰利兵、陆永志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号 联系电话:4008-058-058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月 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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