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ST红太阳(000525):2024年度业绩预告

时间:2025年01月20日 21:26:41 中财网
原标题:ST红太阳:2024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5-002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本报告期 (2024.1.1—2024.12.31)上年同期 (2023.1.1—2023.12.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盈利:46,000万元—65,000万元亏损:38,911.65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18.22%—267.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亏损:78,000万元—97,000万元亏损:87,699.52万元
 比上年同期:-10.60%— 11.06% 
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35元/股—0.50元/股亏损:0.67元/股
营业收入295,000万元—335,000万元323,223.64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293,000万元—333,000万元319,028.48万元
项 目本报告期末 (2024.12.31)上年末 (2023.12.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所有者权益270,000万元—310,000万元87,881.91万元
注:①扣除后营业收入,是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①本公告中的 “元”、“万元” 均指人民币元、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
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但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 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额约 145, 000
万元,其中,重整事项对净利润的影响额约 147,000万元,政府补助等对净利润的影响额约-1,500万元;上年同期为 48,787.87万元。具体就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本次业绩变动原因说明如下: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年 12月 6日作出(2024)苏 01破
20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
重整程序。通过实施重整计划,公司彻底解决了资金占用和业绩补偿等历史遗留问题,公司负债规模较本报告期初大幅下降,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了根本性改善。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大幅预盈主要系:公司通过上述重整程序,补充确认担保负债损益、破产重整费用等,确认重整事项相关的损失预计约 146,000万元;通过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转回计提坏账准备以及确认重整收益,获得重整事项相关的收益预计约 293,000万元,上述重整收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与2024年年
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同时,上述因重整产生的相关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仅为公司初步估算的结果,尚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因实施重整计划而获得的具体收益及对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仍需以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2、截至目前,因公司2020年至2023年度均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所以公司仍存在最近一年(2023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根据深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积极关注该事项解决进展,后续在符合条件时,将按相关规定及时申请撤销相关风险警示。

3、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9日披露了《关于向重整投资人和部分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管理人专用账户”)仍持有公司 112,922,500股转增股份(占总股本的 8.70%),后续将按照重整计划的安排划转相关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近日,管理人正继续开展重整转增股票过户至部分债权人指定证
券账户的工作。公司于 2025年 1月 20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网上业务平台查询并经了解获悉,截至 2025年 1月 17日,管理人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12,922,500股,其中 23,650,274股股份于当日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临时执行司法冻结,管理人已经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同步办理股票过户及解除冻结手续。本次司法冻结系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协助执法业务指南》(中国结算深业〔2023〕69号)的相关规
定,管理人拟划转的股票在扣划前将先行实施冻结程序,并在冻结后的次一交易日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时该等冻结同步解除。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1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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