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股份(68807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德青投资)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纵横股份 股票代码:688070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德青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社区大冲一路18号大冲商务中心(三期)3栋38C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1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附加生效条件。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目录..............................................................2第一节释义........................................................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5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6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8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9第七节备查文件...................................................10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纵横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 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2024年12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德青投资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合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751,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将继续减持。 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2021年2月1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首次开发行股票数量为8,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87%,即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为9.87%。 二、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转让。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2年8月19日,公司披露《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75,800股。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由8,640,000股减至7,764,200股,持股比例由9.87%减至8.87%。 2022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75,800股。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由7,764,200股减至6,888,400股,持股比例由8.87%减至7.87%。 2023年7月11日,公司披露《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75,800股。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由6,888,400股减至6,012,600股,持股比例由7.87%减至6.87%。 2025年1月17日,公司披露《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信息披露义务人通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14,500股。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由6,012,600股减至5,198,100股,持股比例由6.87%减至5.94%。 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19,100股。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由5,198,1000股减至4,379,000股,持股比例由5.94%减至5.00%。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9.87%减少至5.00%。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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