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000670):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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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1月21日 17:27:0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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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盈方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5-005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方微”)于 2024年 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东方证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东方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394,8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函件主要内容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住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20日 | | |
| 股票简称 | 盈方微 | 股票代码 | 000670.SZ |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839.4835 | 1.00 | |
| 合 计 | 839.4835 | 1.00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6,050.72 | 7.2076 | 5,211.2365 | 6.207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50.72 | 7.2076 | 5,211.2365 | 6.207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行已作出的承诺、
意向、计划 | 是? 否□
2024年 11月 22日,盈方微代东方证券披露了《关于持
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东方证券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25,478,6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24年12月11日,盈方微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盈方微已完
成其股权激励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回购注销完
成后,盈方微的股本由 849,287,360股减少至 839,489,360
股。根据盈方微的最新股本,东方证券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
数量上限应调整为不超过25,184,680股。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不存在
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
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 是□ 否? | |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 |
|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
东方证券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东方证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1月 22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