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力A(000539):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5-04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 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经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和关联方2024年发生了燃料材料采购、接受劳务/服务、租赁、提供劳务/服务、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合计为4,510,79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3,348,146万元(未经审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2025年度将继续发生,预计发生额为3,897,285万元。 2025年1月2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4名关联方董事郑云鹏、李方吉、李葆冰、贺如新已回避表决,经6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4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超康投资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 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为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尚未经审计,最终数据将在 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能源集团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30486022G),广东能源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3亿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路8号、10号;法定代表人:张帆;经营范围为:电力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电力(热力)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交通运输、资源、环保、新能源等电力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电力燃料的投资建设和管理;项目投资;电力行业相关的技术服务、投资策划及其管理咨询,信息服务。 广东能源集团产权结构图如下: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广东能源集团2023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7,611,486万元,总负债为19,481,359万元,净资产为8,130,12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359,363万元,净利润415,437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广东能源集团总资产为29,514,126万元,总负债为20,921,841万元,净资产为8,592,285万元,营业收入6,170,163万元,净利润434,481万元(未经审计)。 3、广东能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一)、(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广东能源集团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能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1、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260352),燃料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6,672.39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22楼;法定代表人:范云滩;主营业务为煤炭等销售及相关业务。燃料公司产权结构图如下: 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能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1、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260352),燃料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6,672.39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22楼;法定代表人:范云滩;主营业务为煤炭等销售及相关业务。燃料公司产权结构图如下: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2、燃料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698,734万元,总负债为1,503,292万元,净资产为195,442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25,653万元,净利润28,191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燃料公司总资产为1,976,220万元,总负债为1,663,801万元,净资产为312,419万元,营业总收入2,359,373万元,净利润17,881万元(未经审计)。 3、燃料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与本公司的合营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燃料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燃料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1、根据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696438587G),环保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12楼01房;法定代表人:环保公司产权结构图如下: 环保公司产权结构图如下: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2、环保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3,770万元,总负债为31,400万元,净资产为42,370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4,658万元,净利润13,515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环保公司总资产为57,563万元,总负债为26,137万元,净资产为31,426万元,营业总收入38,346万元,净利润4,292万元(未经审计)。 3、燃料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与本公司的合营公司,环保公司为燃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环保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环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 1、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然气公司 ”)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3044509088),天然气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7,552.84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庙头电厂西路201号7号楼209号;法定代表人:朱占方;主营业务为燃气经营及相关业务。 2、天然气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44,383万元,总负债为467,434万元,净资产为576,949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05,301万元,净利润29,448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天然气公司总资产为1,505,894万元,总负债为805,347万元,净资产为700,548万元,营业总收入1,150,702万元,净利润53,510万元(未经审计)。 3、天然气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天然气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然气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和关联方 2024年发生了燃料材料采购、接受劳务/服务、租赁、提供劳务/服务、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在 2025年度将继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如下: 1、采购燃料价格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按照保障供应、公平交易的原则,结合当下市场条件协商确定。 2、采购产品价格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的合同电价及所购电量确定。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能源集团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上依托燃料公司、天然气公司开展,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保障安全供应、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年 1月 20日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公司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和关联方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有利于双方充分发挥在集中采购、电力营销、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存在实际发生金额不足预计总金额 80%的情况,经核查,上述差异主要是燃料市场价格回落、中长期交易电价及新增绿证交易、大型研发项目服务、节能降碳服务的综合影响,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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