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新材(605122):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5年01月22日 20:07:36 中财网
原标题:四方新材: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5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杨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公司监事彭志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5,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杨翔先生和彭志勇先生因自身资金需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12,500股和 78,750股,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杨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0,0000.03%IPO前取得:4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10,000股
彭志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15,0000.18%IPO前取得:3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15,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计划减持 数量(股)计划减 持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 源拟减持 原因
杨翔不超过: 12,500股不超过: 0.007%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12,500 股2025/2/21 ~ 2025/5/20按市场价格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持有的股份 及其他方式取得 的股份个人资 金需求
彭志 勇不超过: 78,750股不超过: 0.046%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78,750 股2025/2/21 ~ 2025/5/20按市场价格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持有的股份 及其他方式取得 的股份个人资 金需求

注: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情况,本减持计划将按规定暂停实施,并至可再次实施本减持计划为止。

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3、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监事杨翔、彭志勇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3、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监事本次减持计划系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减持的数量和价格等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监事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本次减持事项,并及时履行后续进展的相关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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