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博思创(688411):海博思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海博思创:海博思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证券代码:688411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HyperStrong TechnologyCo.,Ltd. (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 9号院 2号楼 12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联席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4室)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特别提示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思创”、“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5年 1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个月或 12个月,保荐人跟投股份锁定期为 24个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锁定期为 12个月,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股份数量的 10%锁定 6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 35,649,42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0.06%,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与行业市盈率及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截至 2025年 1月 1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8.54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注 1:2023年扣非前/后 EPS计算口径为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T-3日(2025年 1月 13日)总股本; 注 2: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3:《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同行业公司沃太能源在 2024年 7月公告撤回上市申请,没有相应的市值和股价数据,故未在上表列示。 注 4:南都电源 2023年静态市盈率(扣非前及扣非后)为极值,在计算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的静态市盈率(扣非前及扣非后)平均值时已予以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为 19.3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4.47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4.60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5.96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6.14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所对应的发行人市盈率为 6.14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3年扣非前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3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化学储能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政策支持逐步明朗,基于对产业广阔前景的预期,国内各大锂电池企业、PCS企业、电气设备企业等纷纷布局储能产业,市场呈现差异化竞争态势。储能产业链上游锂电池企业和 PCS企业等具有零部件优势。其中,锂电池企业基于对电芯技术的积累进入储能集成领域,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PCS和电气设备厂商借助电能变换与控制领域的专业技术和长期服务于发电侧、电网侧客户的渠道优势向储能集成行业开拓。若发行人主要供应商逐步加大国内储能市场的布局和投入,发行人所面临的上游供应商的竞争将进一步加剧,且与上游供应商相比,发行人在储能产业链上游产品覆盖度方面不具有明显优势。 发行人下游电网企业、大型传统和新能源发电企业等终端客户具有市场和规模优势。若未来发行人下游主要客户加大电化学储能系统的研发投入和业务布局,发行人主要客户将可能通过自产的形式满足其对储能系统的需求,从而减少对外采购量,发行人甚至将面临来自主要客户的市场竞争。例如,发行人客户新源智储的主营业务为储能整站 EPC业务及系统设备的销售。在整站储能系统设备端的销售上,双方构成一定竞争关系。此外,新源智储亦开始涉足储能系统相关产品的生产,将可能对发行人储能系统相关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随着市场参与者的逐渐增多,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储能系统市场价格下行,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速有所下降。如果未来发行人不能保持技术领先优势、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和客户服务水平,亦或市场持续保持激烈竞争的态势,则发行人可能难以维持竞争优势,进而出现业绩下滑的情形。 (二)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根据发行人可比公司同类型产品的中标价格以及 CNESA相关统计,电化学储能系统行业的产品价格 2023年以来出现整体下降。CNESA统计数据显示,储能系统行业含税中标均价从 2023年 1月的 1.52元/Wh下降至 2024年 6月的 0.74元/Wh。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销售价格分别为 1.07元/Wh、1.16元/Wh、1.11元/Wh和 0.81元/Wh,2023年以来也呈现下降趋势。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价格受到原材料价格、行业竞争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虽然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的销售规模持续快速提升,产品竞争力强,但如果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售价继续下降,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导致业绩增速放缓或者业绩下滑。 (三)毛利率下滑风险 作为国内行业领先的电化学储能系统解决方案与技术服务提供商,发行人的储能系统等核心产品市场优势明显,但随着电化学储能行业快速发展,众多厂商纷纷切入储能系统领域,市场竞争激烈。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0.49%、20.79%、19.80%和 19.47%,其中,发行人储能系统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24.80%、23.05%、20.02%及 19.00%,2023年发行人的储能系统毛利率同比降幅较大,2024年上半年毛利率降幅趋缓。但是,2024年以来国内电化学储能系统价格仍然整体下行,影响发行人的储能系统销售价格也同样出现下降,进而导致发行人 2024年上半年新增订单的毛利率继续下滑。若未来国内储能系统市场价格仍持续下行,发行人的储能系统产品将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发行人持续加大海外储能系统业务拓展,已获取多项海外业务订单和框架合同。目前海外储能系统的销售毛利率较高,发行人海外业务收入增加将一定程度抵御毛利率波动风险。 (四)应收账款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31,894.45万元、55,944.03万元、153,769.96万元和 246,406.1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8.07%、21.31%、22.02%和 33.42%。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19次/年、6.87次/年、7.41次/年和 4.01次/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存在一定波动和季节性特征。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余额为 18,913.63万元、25,027.08万元、38,333.20万元和62,123.61万元,逾期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59.30%、44.74%、24.93%和 25.2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逾期金额逐年增加,主要系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部分客户回款不及时导致。 发行人主要为大型储能项目提供储能系统,该类储能项目具有单个规模较大、付款周期较长等特点,同时公司业务增长较快,将会导致应收账款较快增加,若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或客户信用发生变化,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款的风险将加大,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合并口径计算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7.55%、74.58%、74.12%和 65.00%。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系随着储能行业装机规模快速增长,公司储能系统业务规模亦大幅增加,预收货款增加导致合同负债余额大幅增加。另一方面,发行人储能业务规模较大,发行人从供应商处能够获得更具优势的信用期安排,同时结合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成本的原因,发行人多采取预存保证金形式的票据结算方式支付货款,使发行人的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其他货币资金中的票据保证金整体均出现增加。另外,发行人报告期内业务增长相对较快,发行人结合在手订单及排产计划,进行一定规模的库存储备,也使发行人的存货、应付账款出现增长。虽然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高,但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信用度高、履约能力强,且发行人的有息债务规模相对较低,同时发行人持有较高的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规模,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高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是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高可能出现流动性风险,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六)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46.39万元、63,092.15万元、10,972.03万元及-91,971.78万元,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整体下降且 2024年 1-6月为负数,与同期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受经营性应收项目、存货增加、上半年的周期性回款相对较小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近年来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主要通过自有资金满足发展需要,若未来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仍较低,则公司在营运资金周转方面将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七)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 65,485.61万元、219,760.98万元、519,175.15万元和 215,427.82万元,占当期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8.16%、83.70%、74.37%和 58.43%。公司目前已与主要客户建立了丰富,优质客户逐渐增多,降低了对少数大客户的依赖,前五大客户集中度有所下降,但若未来与主要电力、储能相关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订单需求减少,将可能对发行人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电芯采购单一供应商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电化学储能系统,对外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电芯、结构件、电气件、PCS及升压变流舱和电子件等。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第一大供应商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的金额分别为 66,518.68万元、281,961.10万元、344,409.19万元和30,377.65万元,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0.57%、80.97%、63.33%和 20.91%,向其采购电芯金额占各期电芯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7.05%、98.56%、89.00%和 36.92%,占比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尤其是 2024年 1-6月发行人采购亿纬动力电芯金额上升幅度较大,降低了单一供应商采购风险。但是,发行人供应商集中度仍然相对较高,主要系上游电芯的市场供应集中在宁德时代、亿纬动力等少数龙头企业。报告期内,发行人电芯平均采购单价呈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主要系电芯上游原材料碳酸锂等价格波动的影响,与碳酸锂市场价格的波动趋势一致,相关材料的价格波动对发行人电芯采购成本影响较大。 随着经营规模的日益扩大,发行人对优质原材料的需求也将不断增长。未来,若出现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或发行人主要供应商业务经营发生不利变化、产能受限、与发行人合作关系发生变化等不利因素,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按时按需采购相关原材料,从而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说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 2024年 12月 19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869号)《关于同意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 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27号)同意。公司 A股股本为 17,773.0148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其中 3,564.9425万股股票将于 2025年 1月 27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海博思创”,证券代码“688411”。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5年 1月 27日 (三)股票简称:海博思创;股票扩位简称:海博思创 (四)股票代码:688411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7,773.0148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4,443.2537万股,全部为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5,649,425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42,080,723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649.8983万股,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为 14.63%。其中,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全资子公司中泰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创投”)获配股票数量 206.3983万股,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为 4.645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泰海博思创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海博思创员工资管计划”)获配股票数量为 443.5000万股,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为 9.9814%。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配售对象最终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的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2,284,129股; 3、战略配售部分,中泰创投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个月,海博思创员工资管计划的限售期为 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公开 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本公司符合并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条第(一)款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 本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19.38元/股,发行后股本总数为 17,773.0148万股,上市时市值为人民币 34.44亿元,满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的条件。 公司 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 698,190.9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56,141.76万元,公司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综上,本公司满足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张剑辉先生,实际控制人为张剑辉和徐锐夫妇。本次发行前,张剑辉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 27.08%股份,徐锐女士未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张剑辉作为嘉兴海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嘉兴海博合伙协议赋予的权利实际控制嘉兴海博持有发行人 5.25%的股份。综上,实际控制人张剑辉和徐锐夫妇直接持有并通过嘉兴海博实际控制的股份比例合计为 32.33%。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张剑辉先生,1978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23010219780530****,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博士研究生学历,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电气工程与计算机科学专业,正高级工程师。2005年 5月至 2010年 11月,历任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资深电路设计工程师、资深电路设计经理;2010年 11月至 2012年 2月,任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智能电网集团首席技术官;2011年 11月以创始人的身份创业并设立海博有限;2011年 11月至 2020年 5月,任海博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 6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徐锐女士,1978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有美国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23010319781030****,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硕士研究生学历,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工商管理学专业。2011年 11月加入海博有限;2011年 11月至 2020年 5月,任海博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 6月至今,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上表披露有关人员持有发行人股票自上市之日起的锁定期、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 安排 (一)基本情况 1、已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实施的股权激励包括 1个员工持股平台,员工持股平台为嘉兴海博。
发行人存在公开发行申报前制定,上市后分期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本次期权激励计划共分为二期,授予日 2022年 11月 11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需满足行权要求。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行权安排如下:
(二)员工直接持股、员工持股平台股份及期权激励计划的股份锁定期 嘉兴海博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发行人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承诺所获股票自行权日起 3年内不减持,禁售期限届满后比照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133,297,611股,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为 44,432,537股,占发行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00%,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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