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科(000656):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01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2月18日(星期二) 2、出资人组会议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024年 4月 22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或“法院”)依法裁定受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的重整申请,并于 2024年 5月 17日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联合担任公司和重庆金科的管理人(以下合称“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5月 22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4年 5月 23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号),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定于 2024年 7月 25日上午 9:30以网络方式召开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因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由管理人召集并定于 2025年 2月 18日下午 15时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 1幢金科中心公司会议室召开出资人组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管理人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2月 18日(周二)15: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2月 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2月 18日(现场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2月 18日 9:15-15:00。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出资人组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五)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12日 (六)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出资人组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管理人代表;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公司聘请的律师;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出资人组会议的其他人员。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8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法人股东单位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当出具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需在 2025年2月 14日 18: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该登记方式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25年 2月 13日至 2025年 2月 14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 1号 1幢金科中心 22楼证券事务部,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毛雨、夏仁凯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尚未召开,公司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重整最终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九)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因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的股票已依《上市规则》的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事项,亦不涉及其他强制退市情形,如重整顺利完成,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重整事项相关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3、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扭转公司经营颓势,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如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若 2024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继续为负值,则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六、备查文件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 2月 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现场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出资人组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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