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鲁金01 (185505):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鲁金01”票面利率调整
债券简称:22鲁金 01 债券代码:185505.SH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2鲁金 01”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适用的票面利率:3.25% ? 调整后适用的票面利率:1.75% ? 调整后的起息日:2025年 3月 16日 根据《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下调 150个基点,即 2025年 3月 16日至 2027年 3月 15日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1.75%(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为保证调整票面利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2鲁金 01 3、债券代码:185505 4、发行人: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10亿元 6、债券期限:5年,附第 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25%,本期债券设置票面 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自票面利率调整生效日起,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按照以下方式确定: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2年 3月 16 日至 2027年 3月 15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3年至 2027年每年的 3月 16日。若投资者在存续期的第 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其回售部分债券的的计息期限为 2022年 3月 16日至 2025年 3月 15日,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年至 2025年每年的 3月 16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年(2022年 3月 16日至 2025年 3月 15日)票面利率为 3.2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发行人选择下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为 1.75%,并在存续期的第 4年至第 5年(2025年 3月 16日至 2027年 3月 15日)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说明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根据《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22鲁金 01“债 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具体条款如下: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 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期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22鲁金 01设有“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具体条款如下: “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1、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 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2、发行人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自票面利率调整生 效日起,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按照以下方式确定: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 3、发行人承诺不晚于票面利率调整实施日前的 1个交易日披露 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如有)的公告。 若本期债券投资者享有回售选择权的,发行人承诺前款约定的公 告将于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披露,以确保投资者在行使回售选择权前充分知悉票面利率是否调整及相关事项。 4、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则本期债券的票 面利率保持不变。” 本次22鲁金01票面利率下调事项属于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票面利 率条款表述为“调整”的情况,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 综上所述,发行人选择下调 22鲁金 01存续期后 1年的票面利率 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是否公允 本期债券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与同行业同资信主体一级市场新发 利率或者二级市场收益率相比,调整后的票面利率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违背诚信原则情况,合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核查情况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已对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是否符合募集说明 书约定及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是否合理公允进行核查,确认本期债券利率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且定价合理公允。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 2788号 联系人:解泽玉 联系电话:0531-51759070 2、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赵宇驰、李浩宇、赵帅淇 联系电话:010-60837690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号 联系人:常文凯 联系电话:021-68606179 特此公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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