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特(600428):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原标题:中远海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1、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已于2023年8月31日经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于2024年12月2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72号)。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中远海运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 35名)特定投资者。除中远海运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中远海运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中远海运集团拟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除中远海运集团外,公司尚未确定其他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中远海运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 A股股票。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中远海运集团将不参与认购。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643,995,231股(含本数),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股权激励、股权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中远海运集团承诺认购本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数量的 50%。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0,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 2: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6、本次发行前,中远海运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50.94%,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中远海运集团仍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控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7、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8、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规定和精神,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审慎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相关情况具体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七、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本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9、有关本次发行的风险因素的详细情况请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重大风险提示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一)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从事的特种船运输业务是航运业的一个重要的细分领域,航运业是国际贸易的桥梁和纽带,与中国及世界宏观经济环境有较大关联。大型设备、工程机械、纸浆、汽车、木材、沥青等细分市场的供求关系也受到整体宏观经济周期的影响。2022年以来,世界经济呈现供需双弱、通胀高企的特点,并存在供应链阻塞、逆全球化加剧、债务危机等多重风险。宏观经济环境的波动将导致国际贸易需求减少,客户经营状况下降,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面临客户需求减少、利润减少等风险。 2、航运业的周期性风险 航运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和行业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较大。若宏观经济周期下行或行业市场低迷,将影响航运行业需求水平,进而对公司业绩情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3、航运价格波动的风险 受供应链阻塞影响,全球物流周转效率下降,部分港口严重拥堵。2020年下半年以来,航运运价持续维持高位。但自 2022年第三季度以来,随着国际经济缓慢复苏以及航运运力供给有所恢复,航运价格已有所回落。如果未来航运价格持续下滑,将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4、细分市场的行业风险 公司所处的特种船运输市场既受到国际航运业的影响,也受与其细分市场密切相关的能源、建筑、汽车、造纸等多个具体行业的影响。国际航运业和具体细分行业的产业政策变化、产品和技术迭代升级、市场和供求关系波动都将影响公司所运载货物的运价水平和运输需求,从而影响公司的订单量和盈利能力,为公司带来经营风险。 (二)业务和经营风险 1、成本风险 燃油和润油(如机油及其他润滑油等)成本是航运企业的重要经营成本,如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将导致公司船舶航次成本上升,进而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燃油和润油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将导致公司经营成本随之波动,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2、环保政策风险 为实现航运温室气体减排战略目标,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审议通过了《MARPOL公约》附则 VI的修正案,对国际航行的现有船舶提出了现有船舶能效指数(EEXI)限值要求和营运碳强度指标评级要求,该要求于 2022年11月 1日生效,并自 2023年 1月 1日起开始约束适用的船舶。EEXI限值要求,将可能对公司部分船舶的未来营运效率产生影响、带来成本支出增加和技术升级压力。 3、汇率风险 供需不平衡抬升了全球通胀水平,各国应对通胀相继准备提高基准利率,叠加地缘政治不确定性,汇率市场的波动明显加剧。 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公司的船队主要经营进出口及第三国货物运输,航运收入中大量为外币收入,相当一部分的营业成本则以人民币定价,公司合并报表的记账本位币也为人民币。因此,收入及资产的配置结构决定了公司长期具有外汇净资产的风险敞口。当外部政治经济局势出现波动时,汇率容易出现较大变化,导致公司承担一定的汇率风险,汇率的变动也将对公司部分业务收益产生影响,引发相关的财务风险。 4、航运安全风险 船舶在海上航行时可能发生搁浅、火灾、碰撞、沉船、海盗、环保事故等各种意外事故,以及存在遭遇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的可能性,这些情况会对船舶及船载货物造成损失。此外,国际关系变化、地区纠纷、战争、恐怖活动等事件均可能对船舶的航行安全和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在海洋运输中,由于气候或地域等因素,船舶可能会发生油污泄漏,海盗劫船等突发事件,对公司造成意外支出甚至较大的资产损失。 5、法律诉讼和仲裁的风险 发行人作为国际航运经营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租约、提单、侵权等纠纷,部分将导致法律诉讼和仲裁。由于所航行国家的法律制度的差异,应诉和仲裁的过程和结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目前,发行人与 PT OKI Pulp & Paper Mills存在一起关于碰撞事故损失赔偿的诉讼。根据《入会证书》及西英保赔协会《承保规则》以及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西英伦船东责任保险互助协会作为承保人应承担的赔付金额为发行人最终赔偿金额中扣去 20,000美元免赔额后的剩余部分。诉前调解程序在 2024年 1月底已结束,双方未达成和解。2024年 10月 7日,印尼PALEMBANG高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发行人支付 147,470,227美元或2,143,642,987,632印尼盾的损害赔偿金给原告OKI,并支付150,000印尼盾诉讼费用给OKI;驳回OKI其他诉讼请求,包括要求支付利息等。目前,发行人已经协同西英保赔协会及律师完成对上述案件的上诉流程,并获受理。该诉讼的结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6、产业政策引致的风险 发行人经营的特种船运输业务作为涉及全球各国海域和港口的国际性行业,受到国际海事组织、船旗国、港口国、船级社等多个国家和机构的监管,在安全监督、防止环境污染各个方面也受多个国际公约规范,同时我国政府也通过制定有关行业监管政策对航运行业实施监管。随着行业的演进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各国和各机构将不断修改现有的监管政策或增加新的监管政策,这些监管政策的变化可能对发行人造成某种程度的不利影响。 7、关联交易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中远海运集团及其关联方采购燃油和船员服务等海运物料和服务、出售船用物料、相互租赁物业和船舶、发生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等,系因主营业务开展需要而发生。 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及下属公司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双方均按照法律法规、合同要求,遵循市场化原则,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达到了公司确定的既要降本增效又要确保正常营运的目的。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各方以合同形式确定各自的义务和权利,使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确保交易价格市场化、交易过程透明化、交易程序规范化。 如果以上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不能严格执行,可能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一)发行风险 由于本次发行为向不超过 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且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最终能否成功发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募集资金不足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643,995,231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0,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租赁 29艘多用途纸浆船项目”、“建造 1艘 65,000吨半潜船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但若二级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公司股价大幅下跌,存在筹资不足的风险。 三、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租赁 29艘多用途纸浆船项目、建造 1艘65,000吨半潜船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虽然公司做出决策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情况,为投资项目作了多方面的准备,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因为国家和产业政策变化、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建设和运营成本上升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导致出现项目未能按期投入运营或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都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得以体现,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还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交易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不可抗力风险 自然灾害、战争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可能会对公司的资产、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此类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会给公司增加额外成本,从而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重大风险提示 ............................................................................................................... 6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6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 9 三、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9 四、其他风险 .......................................................................................................... 10 目 录.......................................................................................................................... 11 释 义.......................................................................................................................... 14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7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8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20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44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50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53 七、其他情况 .......................................................................................................... 58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67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67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69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70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73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74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74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74 八、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及相关承诺 ...................................................................... 75 九、中远海运集团及关联方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 .............. 75 第三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77 一、中远海运集团基本情况 .................................................................................. 77 二、《股票认购协议》摘要 .................................................................................... 80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84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84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必要性 .......................................................................... 85 三、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行性 .......................................................................... 87 四、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 89 五、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95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96 一、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变化 .............................. 96 二、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的变动情况 .......................................... 97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97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98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 98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99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99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 102 三、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103 四、其他风险 ........................................................................................................ 103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04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04 二、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声明 ............................................................................ 114 三、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声明 ............................................................................ 115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116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118 六、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 119 七、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 120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OSCO SHIPPING Specialized Carriers Co., Ltd. 股票简称:中远海特 股票代码:600428 成立时间:1999年 12月 8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 20号 2302房 法定代表人:张炜 注册资本:214,665.0771万元人民币 电话号码:(020)38161888 传真号码:(020)38162888 互联网网址:https://spe.coscoshipping.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18160724W 经营范围: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国际船舶代理;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水上运输设备销售;船舶制造;船舶修理;装卸搬运;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土石方工程施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通讯设备修理;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汽车租赁;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建设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船员、引航员培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住宿服务;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2,146,650,771股,发行人的前十大股东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远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50.46%,是上市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中远海运集团通过中远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50.46%,通过中国广州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为0.48%,中远海运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50.94%,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1、直接控股股东 公司名称: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六号 注册资本:1,619,135.1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万敏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接受国内外货主订舱、程租、期租船舶业务;承办租赁、建造、买卖船舶、集装箱及其维修和备件制造业务;船舶代管业务;国内外与海运业务有关的船舶物资、备件、通讯服务;对经营船、货代理业务及海员外派业务企业的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中远海运集团持有中远集团 100%的股权。 2021年-2023年,中远集团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628号 注册资本:1,1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万敏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自有船舶租赁;船舶、集装箱、钢材销售;海洋工程装备设计;码头和港口投资;通讯设备销售,信息与技术服务;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船舶、备件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股权投资基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2023年,中远海运集团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31号《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划分的行业分类,发行人归属于“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下的“55水上运输业”。 (一)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国际方面,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船旗国监管部门、港口国监管部门、船级社就航运安全、污染控制、船舶管理等方面对航运业进行监管。 国内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是航运业主要监管部门,承担规划协调运输体系、拟定监督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监管水路运输市场和建设市场等职能。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海事局、中国船级社作为交通运输部的部内司局或直属机构,承担航运监管功能。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1)国际监管法规 国际水上运输行业相关的公约、规则和协议主要由国际海事组织制定和发布。根据国际海事组织发布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要求,符合 ISM规则的船公司应取得符合证明(DOC证书),符合证明(DOC证书)由船旗国主管机关(如船旗国海事局)、主管机关认可的机构(如船旗国主管机构授权的船级社)签发。根据国际海事组织发布的《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的要求,船公司和船舶均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持有相关的符合证明。《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对港口国政府、船东、船上人员、港口人员等察觉安全威胁并且采取相应预防措施的责任进行了规定,以防止安全事件影响从事国际贸易的船舶或港口设施。《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从检验发证、油船货物区域要求等方面对防止油船污染事宜进行了规范,对防止和限制船舶排放油类和其他有害物质污染海洋等进行了规定。 同时,国际航运业务还受到联合国《1958年日内瓦公海公约》和《1982年技术和社会事项上的管辖和控制。 国际劳工组织颁布的《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对海员上船工作的最低要求、就业条件、健康保护、医疗、福利及社会保障等进行了规定,保护了海员的权益。 此外,全球范围内还存在许多区域性港口国监管协议,如巴黎备忘录、黑海备忘录、印度洋备忘录、东京备忘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是中国规范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以及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的主要法律依据。根据该条例规定,从事国际船舶运输、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船舶管理、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货物仓储、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等业务,必须接受交通运输部和有关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获得上述部门的批准、备案和相应的资质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规定,公司应建立、实施并保持包括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保证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操作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工作程序和须知、船、岸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间的联系渠道、事故和不符合规定情况的报告程序、对紧急情况的准备和反应程序、内部审核、有效性评价和管理复查程序等功能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公司应制定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船舶应当由已取得与该船相关的“符合证明”或“临时符合证明”的公司营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规定,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场所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均应依照该条例规定进行登记,取得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抵押、光船租赁应当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光船租赁登记。 2)船员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规定,船员必须依法注册取得船员服务簿,包括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申请在船舶上工作的船员,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完成相应的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船员适任培训。 3)安全检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规定,船舶和船上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技术证书。船舶必须持有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或船舶执照。船舶应当按照标准定额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员。船舶、设施储存、装卸、运输危险货物,必须具备安全可靠的设备和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危险货物管理和运输的规定。船舶装运危险货物,必须向主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出港口或装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规定,中国船级社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授权,可以代行法定检验。中国籍船舶所使用的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须经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检验。 根据《船舶检验管理规定》,船舶试航前,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向国内船舶检验机构申请试航检验,并取得试航检验证书。此外,营运中的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向签发船舶检验证书的国内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4)环境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在中国管辖海域,任何船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废弃物和压载水、船舶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载运具有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其结构与设备应当能够防止或者减轻所载货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过驳作业,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海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船舶检验机构对船舶发动机及有关设备进行排放检验。经检验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船舶方可运营;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在沿海海域划定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进入排放控制区的船舶应当符合船舶相关排放要求。 当符合国家有关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技术规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要求。 根据《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规定,2019年 1月 1日起,海船进入排放控制区,应使用硫含量不大于 0.5%m/m(质量百分比)的船用燃油。 2、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我国各级政府及有关监管机构相继出台一系列产业政策和规划,从技术创新、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等多维度引导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本行业营造了积极良好的政策环境。
1、远洋运输行业概况 远洋运输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运量大、运距长、成本低、能耗少等特点。因此在大规模的远距离运输,尤其是跨洋运输中,具有绝对的优势,是国际货运的最主要方式。
2、特种船运输行业概况 (1)特种船运输市场概况 特种船远洋运输是航运业随世界经济发展不断细化分工而形成的比较新的细分行业,其主要承运货物是常规船舶无法或难以承运的超重超大型货物。随着经济和技术的发展,一方面在货物多元化的趋势下,货物大型化、重型化和不规则化对船舶技术水平和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客户的运输需求在原来的专业化、技术化的基础上,亦对航运企业的综合运输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要求航运企业为满足客户的全方位需求,提供包括特种杂货和普通杂货在内的大型项目货的一揽子运输解决方案,以及从运输延伸的“运输+安装”、全程物流等全方位服务。特种船运输市场的船队船型结构已逐渐由单一类型的特种杂货船发展为包括多用途船、半潜船、重吊船、滚装船、汽车船、沥青船、木材船等各类特种船型的结构,以更加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并更好的满足客户的运输需求。 (2)现状和发展趋势 2020年世界经济出现衰退,全球供应链受到严重冲击,海运贸易需求整体 大幅下滑。2020年下半年起,中国经济率先恢复,出口订单大增,运力供给受 限,国际运价持续高企。2021年多个国家和地区推出财政刺激计划,全球经济 逐步复苏,全球海运贸易量有所恢复,但全球物流及供应链总体仍呈乱象,港口 作业效率低下、拥堵严重,全球物流链受阻;另一方面,大量船舶在港口等泊导 致市场实际有效运力大幅下降,海运供求关系严重错配,海运价格均值及增速水 平均创历史新高。2022年至2023年,世界经济受到地缘政治冲突的冲击呈现供 需双弱、通胀高企的特点,航运市场供需基本面转弱,多用途船市场整体需求有 所放缓,运价已呈现回落走势,但仍处历史高位区间。2024年以来,红海危机 持续冲击全球航运市场,在船舶周转率明显下滑的影响下,运力供给持续紧张, 叠加全球经济逐步复苏带来的需求增长,推动运价水平整体上行。 克拉克森多用途船租金指数走势注:克拉克森多用途船租金指数是航运经纪机构克拉克森每月公布的代表多用途船市场日租金水平的指数。 从长远看,一方面地缘冲突进一步加剧能源危机,叠加应对气候变化危机进程推进,全球多国已经制定了“碳中和”时间表,各国对天然气、风电和核电等清洁能源的开发投资力度将持续加大;此外,新能源汽车产业也乘势崛起,尤其是随着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近年来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出口量和出口占比持续提升;另一方面,随着中国整体经济迎来复苏,以及全球多国经济复苏和刺激计划相继出台和落地,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项目数量将有所回升,机械设备、工程项目货、钢材等货源将呈现增长势头;特别是在中国“出口升级”战略和企业加快走出去的背景下,中国机械设备等特种货物和大型项目货出口运输增长更为迅速;此外,纸浆、沥青、原木等大宗商品的全球海运贸易也有望跟随全球经济复苏有所恢复和提升。 (3)细分市场分析 1)多用途及重吊船市场 发行人多用途船和重吊船目前以提供风电设备、工程项目货和大型机械设备的运输服务为主,也运输核电设备、铁路设备等大型设备。此外,随着近年来多用途及重吊船市场呈现出的工程项目模块化建造趋势以及物流服务的全程化和定制化趋势,发行人积极开展工程项目物流产业链经营,提供量身打造的一揽子定制化物流方案。 ①风电设备 风电设备是发行人多用途重吊船远洋运输的重要货源,近年来碳中和与能源安全推动风电行业高速发展,全球风电市场空间广阔,中国的风电设备出口和全球风电建设快速增长,风电设备运输需求增长带动多用途重吊船市场提升。 根据全球风能协会(GWEC)数据,2023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容量为 116.6GW,其中陆上风电市场的新装机容量 105.8GW,是历史最高水平,海上风电新装机容量高达10.8GW,是历史第二高水平。 未来全球新增风电装机需求将持续处于高位。2021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 26次缔约方大会(COP26)对净零排放的承诺已产生全球性影响,全球范围内以风能为代表的清洁能源建设正在加速推进;此外,地缘政治冲突所引发的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供应波动增强了多国摆脱对传统化石能源依赖的紧迫性。根据 GWEC预测,到 2027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将达到 157GW,其中陆上风电 122GW,海上风电 36GW。 全球新增风电装机容量(单位:GW) 资料来源:GWEC,中信建投证券 近年来中国风电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已达到全球领先水平。据 GWEC数 据,2023年全球前 15家风电整机制造商中有 10家为中国企业,中国企业市场 份额达 66.75%,中国成为全球最大的风电设备出口国。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 风能专业委员会和海关总署数据,2021年中国风电机组出口装机容量达 3.27GW,出口额达 14.37亿美元,双双创下新高,2022年出现小幅下降,但仍 保持在历史较高水平,2023年,中国风电机组出口装机容量再创历史新高,为 3.67GW。随着中国风电产业竞争力持续提升,中国风电设备出口需求将持续旺盛。 中国风机出口容量与金额 ②工程项目货和大型机械设备 工程项目货和大型机械设备是发行人多用途及重吊船的重要货源。随着越来 越多大型项目的开发,技术和成本因素使得设备和模块趋向大型化,并需要整体 运输到项目地组装,不断为特种运输带来新的需求。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深入推进,中国与沿线国家合作关系不 断深入。2022年 RCEP协定逐步落实,开启了全球最大自贸区的运行,中国与 域内国家经济合作往来将更加密切。与此同时东南亚、中东、欧洲、北美多国经 济加速恢复,进一步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提振经济。以东南亚国家为代表 的发展中国家加速承接产能转移,基础设施投资需求提升,迎来新一轮基建增长; 而发达国家也面临着现有基础设施的更新换代需求。除了公共交通、电力等传统 基础设施,在 5G、特高压、高速铁路、充电桩、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领域,世 界多国也不断加大投资力度抢占技术高地和先发优势。新旧两个轮次、两类领域 的基建需求旺盛,将带动多用途及重吊船市场提升。 近年来,中国海外工程承包和大型机械设备出口总体上保持增长态势。据 Wind数据,2023年度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额和新签合同额分别达到 1,609.10亿美元和2,645.10亿美元,2023年度中国工程机械出口额约486亿美 元。中国作为基建大国和大型机械设备的制造大国,基建整体需求提升将拉动多 用途及重吊船运输服务需求。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额和新签合同额(单位:亿美元) 资料来源:Wind 中国工程机械出口金额(单位:亿美元) 资料来源:Wind,中信建投证券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