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科技(002729):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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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1月24日 20:26:2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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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好利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昇投资”)的通知,获悉旭昇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展期情况
|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
展期数量
(股)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是否
为限
售股 | 是否
为补
充质
押 | 质押起
始日 | 展期后到期
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 旭昇
投资 | 是 | 5,500,000 | 12.26% | 3.01% | 否 | 否 | 2024-01
-29 | 9999-01-01
(以质权人
办理完毕解
除质押登记
手续之日为
准) | 上海张
江科技
小额贷
款股份
有限公
司 | 担保 |
| 旭昇
投资 | 是 | 1,000,000 | 2.23% | 0.55% | 否 | 是 | 2024-02
-28 | 9999-01-01
(以质权人
办理完毕解
除质押登记
手续之日为
准) | 上海张
江科技
小额贷
款股份
有限公
司 | 补充
质押 |
| 合计 | - | 6,500,000 | 14.49% | 3.55% | - | - | - | - | - | - |
上述股份原质押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31日、2024年 3月 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
比例 | 累计被质押
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 | | | | | 已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标
记数量
(股) | 占已质
押股份
比例 | 未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
(股) | 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
| 旭昇
投资 | 44,864,400 | 24.52% | 33,320,000 | 74.27% | 18.21% | 0 | 0% | 0 | 0% |
| 汤奇
青 | 10,008,279 | 5.47% | 5,000,000 | 49.96% | 2.73% | / | / | / | / |
| 合计 | 54,872,679 | 29.99% | 38,320,000 | 69.83% | 20.94% | / | / | / | / |
注:1.汤奇青先生个人所持公司股份的 75%为高管锁定股,不存在被冻结或标记的情形;因质押合同中未约定其出质股份的具体性质构成,故上表中未区分列示其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中的限售股份数量。
2.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特作说明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不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合同中,未约定明确的质押到期日,因此不能确定未来半年内及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自有及自筹资金、分红等。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好利科技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所质押的股份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相关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备查文件
质押展期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月 24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