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日新(301162):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原标题:国能日新: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股票简称:国能日新 股票代码:301162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tate Power Rixin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内 1幢二层 227号)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本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说明,任何与之不一致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雍正先生,雍正先生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37.5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024年 5月 6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23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99,249,6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元(含税)。根据上述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37.57元/股,调整为 37.12元/股。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10,174,062股股票(含本数),根据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由雍正先生全额认购。若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数量为准。 5、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7,766.1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 7、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雍正先生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雍正先生已承诺其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且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雍正先生可免于发出要约。 此外,雍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丁江伟先生亦承诺:“本人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除外。上述股份锁定期内,本人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而孳息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二、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微电网及虚拟电厂综合能源管理平台项目”(以下简称“微电网及虚拟电厂项目”)、“新能源数智一体化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属于产品开发并在建设完成后可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为微电网及虚拟电厂项目。 “微电网”及“虚拟电厂”是我国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抓手。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下,随着分布式电源的大量接入,峰谷电价价差的增大以及电力辅助服务、电力交易市场的完善,我国工商业用户进行能效管理的意愿显著增强,以“微电网”及“虚拟电厂”为应用的能效管理市场具有广阔的成长空间。根据国盛证券的研究报告,我国存量200万户10kV及以上供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若全部铺设微电网,则微电网建设的潜在市场空间可达20万亿元。我国“微电网”及“虚拟电厂”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集中度较低,行业内企业较多且没有处于明显优势地位的厂商,公司作为聚焦于新能源管理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具备一定的专业化优势。尽管本次微电网及虚拟电厂项目建设具备较多的有利因素,但是,项目依然存在因宏观环境发生变化、市场发展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或技术无法突破等原因而导致建成后无法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出现投资损失的风险。 同时,公司对微电网及虚拟电厂项目营业收入的预计系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参考可公开取得的微电网预期市场规模数据,结合公司预期市场占有率以及历史上新产品推出后的销售变化曲线等估算测算期各期的产品销售收入。根据测算,该项目建设期 3年,运营期 10年,运营期预计年均营业收入为 31,040.20万元,单年最高营业收入为 40,104.00万元,运营期预计年均净利润为 6,443.93万元,单年最高净利润为 9,276.53万元;财务指标方面,项目运营期平均毛利率为 72.38%,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 17.12%。由于公司对该项目收入的测算系在一定的参数假设基础上完成的,因此项目实际销售收入存在与测算收入差异较大的可能,项目存在一定的因实际市场开拓或销售情况不及预期等原因而无法达到预期测算效益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固定资产投入共计 7,657.68万元,包括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建筑工程费,涉及的无形资产投入共 计 2,213.79万元,为软件购置费。上述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业收入维持 2023年的水平不变,考虑募投项目产生的新增收入,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和摊销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最高比例为 2.77%,占 比较低。由于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预期经济效益,因此,公司可以较好地抵消项目新增折旧和摊销所带来的影响。但是,如果未 来由于市场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原因,导致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不达预期,则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利润 水平。公司存在因募投项目收益无法覆盖项目新增折旧摊销成本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应收账款延迟或无法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9,513.67万元、25,166.78万元、32,369.97万元和 41,801.3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5.01%、70.00%、70.95%和 85.94%(2024年 1-9月占比经年化处理),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呈上升趋势。 公司客户主要为“五大六小”发电集团、大型新能源发电集团、电网公司等能源电力主体,该类客户一般为大型国有企业或大型企业集团,信用程度较高,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较小。但是,公司应收账款也存在因宏观经济形势、客户资信等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客户资金暂时短缺等原因而导致不能及时回收,或者无法收回而形成坏账的可能,公司因此存在因应收账款回款延迟或无法收回而对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主营业务无法持续增长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8,832.85万元、35,953.06万元、44,146.68万元和 35,873.22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732.93万元、6,126.11万元、7,125.94万元和 4,335.30万元,得益于主营业务的持续成长,公司经营业绩呈持续增长态势。 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受下游新能源发电行业的发展情况、新能源产业政策、行业竞争环境和公司竞争实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受益于下游新能源发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业务快速成长,但是若下游行业因成本上升、电网消纳能力不足等原因而导致需求低迷,或是因行业发展趋于稳定、市场需求趋于饱和而导致需求减少,则公司业务成长将受到影响;同时,公司也存在因行业竞争加剧或产品与服务无法持续获得客户认可等原因而导致客户流失、收入下降的可能。受多种因素影响,公司存在因主营业务无法持续增长而导致经营业绩停止增长甚至出现下滑的风险。 (五)对外投资出现损失的风险 近年来,依托于新能源发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积极拓展市场,通过对外股权投资和项目投资等手段进行产业链相关布局,优化产品结构,扩大业务规模。 智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驭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 12家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产业基金,账面投资金额合计 14,970.5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9.37%。 同时,公司积极通过子公司推进各类负荷端项目及储能端项目的投资与建设,致力于构建“源网荷储”一体化业务体系。 公司的对外投资受经济环境和新能源产业发展态势的影响较大,并且对公司的战略眼光、经营管理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等有较高的要求。未来,若由于经济和行业环境原因或是经营管理等原因,导致公司的对外投资出现不利变化或是出现较大损失,则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因对外投资损失而造成业绩下滑,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六)经营业绩下滑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伴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快速推进和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积极进行产业链相关布局,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战略。截至目前,公司投资参股了多家新能源产业企业和产业基金,并通过下属子公司进行分布式光伏电站、储能电站等负荷端和储能端资产的投资。同时,公司深耕现有业务,积极推进现有产品和业务的升级,并积极研发微电网及虚拟电厂等领域的应用,着力完善产品结构,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业务布局和投资均经过充分、谨慎的可行性论证,具备经济可行性,但是,由于公司相关投资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且各项投资也存在出现不利变化的可能,因此,未来几年,若公司主营业务的增长趋势出现停止或转变,则公司存在因投资收益暂时无法覆盖成本而拖累经营业绩,导致业绩出现下滑,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七)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及服务的终端客户大部分为新能源电站,而电力的使用与宏观经济的关联度较高,当宏观经济出现波动或增速放缓时,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项活动均会放缓,对电力的使用也会减少,从而将影响到各新能源投资主体对新能源电站的建设计划,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收入和经营业绩。尽管公司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业务具备累积效应,受行业及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较小,但是公司依然存在因宏观经济波动而造成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八)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在新能源信息化领域内具有品牌优势、客户优势、技术优势、产品优势等多项竞争优势,市场竞争力较强。但是,由于新能源信息化行业发展迅速,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因此行业新进入者较多,且个别竞争对手实力强劲,因此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各项竞争优势,积极进行产品创新和技术研发,维持市场竞争力,则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九)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规模及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在资源整合、技术和产品研发、市场开拓、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对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具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形成了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但是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在经营规模扩大的同时适时调整和优化,适应业务、资产及人员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则将对业务的正常推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可能面临因规模迅速扩大而带来的管理风险。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 2 二、重大风险提示 ...................................................................................... 4 目 录 ............................................................................................................ 11 释 义 ............................................................................................................ 14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8 一、发行人概况........................................................................................ 18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8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20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主要经营模式 ........................... 39 五、发行人的主要资产、资质及核心技术 ................................................ 56 六、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89 七、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相关情况 .................................................... 92 八、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 110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111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111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发行人的关系 ......................................................... 114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概况 .......................................... 121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24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24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125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的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25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26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合理性 ....................................... 126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133 三、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 153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 .................. 154 五、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 160 六、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 161 七、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161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74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权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 ........................................................................... 174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175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176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176 五、上市公司的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176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176 七、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177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78 一、宏观及市场风险 .............................................................................. 178 二、业务经营风险 .................................................................................. 179 三、财务风险 ......................................................................................... 181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182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风险 ...................................... 186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87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87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91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92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193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 194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195 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6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计机构声明 .............................................. 196 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198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100,152,794股,其中 38,727,272股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前 10大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雍正先生。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雍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6,763,987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6.72%,丁江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983,558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8.97%,雍正先生与丁江伟先生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5,747,545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5.69%;同时,雍正先生为公司的董事长及总经理,并通过其控制的股份表决权可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认定雍正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雍正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本科毕业于南开大学微电子专业,曾任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电力信息化事业部总经理,2021年 9月起兼任北京铁力山董事。2008年起担任国能有限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的变化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未发生变化。 (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权利限制或权属争议情况。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概述 公司是一家以实现新能源的“可看见、可预测、可调控”管理为目标的创新企业,其主要产品包括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产品(包括功率预测系统及功率预测服务)、新能源并网智能控制系统、新能源电站智能运营系统、电网新能源管理系统等新能源信息化相关产品及服务,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在新能源领域的融合应用。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中的“软件开发(I651)”和“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I655)”。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为“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3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之“1.3.1新兴软件开发”和“1.3.4新型信息技术服务”。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业务涉及新能源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两大行业。其中新能源产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国家能源局,行业自律组织主要包括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等行业协会组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自律组织主要是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及各地方协会。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相关法律法规
1)基本法律、行政法规
近年来,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迅速,以风能、太阳能为代表的新能源电站装机容量持续增加,新能源并网发电量占全国发电总量的比例显著提升,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的成果已初步显现。在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为提高新能源的利用效率,国家支持新能源信息化的发展,鼓励新能源行业关键应用软件的研究和开发。公司作为服务于新能源行业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商,受益于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国家政策的积极支持,下游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行业市场空间持续扩大。 为实现“双碳”战略目标及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近期我国加速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等与新型电力系统、电力市场化改革相关的多项政策,并陆续出台了《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等负荷管理、需求侧管理相关办法,标志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及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正在加速推进。在新形势下,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对电力技术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源网荷储”各环节将会催生出大量新技术、新模式,围绕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相关政策的加速出台将使得新能源信息化产业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发展潜力巨大。公司作为服务于新能源行业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商,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会,取得稳定增长。 (三)行业发展概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概况 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兴起于 20世纪 80年代,进入 21世纪以来,国家出台多项政策促进行业的发展,行业也进入了黄金发展期。2001年至 2005年是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速发展的阶段,行业年均收入增速为 51.49%;2006年至 2010年行业进入平稳发展阶段,年均增速为 28.12%。“十三五”期间,我国软件产业稳中求进,规模效益全面提升,软件产业年收入从 2014年的3.70万亿增长到 2020年的 8.16万亿,年均增速达到 13.8%。“十四五”时期,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将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实现新突破。2023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超过 3.8万家,累计完成软件业务收入 123,258亿元,同比增长 13.4%,软件业务 利润总额 14,591亿元,同比增长 13.6%。 2001-2023年度我国软件业务收入规模及增长情况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目前,随着社会各领域应用创新和模式创新的不断深入,运用软件和信息技术为产业“赋智赋能”,支撑新能源、制造业、农业、金融、物流等产业的优化升级已逐渐普遍。以在工业领域的应用为例,软件与信息技术将设备、生产线、工厂、供应商、产品和客户紧密地连接和融合起来,高效共享工业经济中的各种要素资源,从而通过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方式降低成本、增加效率,帮助制造业延长产业链,推动制造业转型发展。同时,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也深刻影响着金融、零售、文化、旅游等产业的发展,催生出一批新的产业主体、业务平台和新兴消费,引发了居民消费、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多维度、深层次的变革,涌现出分享经济、平台经济、算法经济等众多新型网络经济模式。 2、新能源产业发展概况及发展趋势 (1)新能源产业发展概况 新能源一般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可系统地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含了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如太阳能、风能、生物能、地热能、核能等。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引发的环境问题逐渐增加以及环保观念的日益深入人心,低碳化成为全球能源产业的发展趋势,以太阳能、风能为代表的新能源已逐渐成为未来能源发展的主要方向。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发布《2020年新能源市场长期展望》(NEO 2020)报告预计,到 2050年左右,预计全球风电和光伏发电量将占到全球发电总量的 56%。 重点发展新能源一直是我国的主要能源战略。2020年 9月,我国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将力争在 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在 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正式提出了“双碳”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的要求,我国“双碳”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即到 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到 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8%;到 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1)风力发电发展概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 2023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 2023年年底,我国累计风电装机容量为 4.41亿千瓦,同比增长 20.7%,风电装机规模在 2023年首次超过水电装机规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 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生产主要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风电发电量为8,090亿千瓦时,占规模以上工业总发电量的 9.08%。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3-2024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预计 2024年全年我国累计风电装机容量将达到 5.3亿千瓦,同比增长 20.5%,新能源发电累计装机规模将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 40%左右。 2013年-2024E中国风力发电装机容量及预测情况(单位:亿千瓦)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光伏发电发展概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 2023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 2023年年底,我国累计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为 6.09亿千瓦,同比增长 55.2%,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在 2023年首次超过水电装机规模,成为第一非化石能源发电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 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生产主要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光伏发电量为 2,940亿千瓦时,占规模以上工业总发电量的 3.30%。2013年至 2023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和累计装机容量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32.59%和 41.15%。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3-2024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预计 2024年全年我国累计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 7.8亿千瓦,同比增长 28.0%,新能源发电累计装机规模将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 40%左右。 2014年-2024E中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及预测(单位:亿千瓦)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新能源产业发展趋势 1)新能源初显替代效应,发展瓶颈亟待突破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迅速,新能源电站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占全国发电装机总容量和总发电量的比例均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2014-2023年,我国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占全国装机总容量的比例由 8.99%增加至 35.99%,增加了 27个百分点;风电和光伏发电总量占全国发电总量的比例由 3.16%增加至15.82%,增加了 12.66个百分点,以风电和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电力对传统电力的替代效应初步显现。 2014-2023年我国风电/光伏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变化趋势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国家统计局 但是,新能源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新能源电力的间歇性和波动性导致新能源电力在并网时会给电网造成冲击,对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造成了影响;新能源的波动性也使得新能源发电电量难以控制和预测,导致新能源“弃风弃光”现象较为严重,利用效率无法提升。以上因素已成为制约新能源持续发展并成为主要电力能源的关键瓶颈,从而催生了以实现新能源电力的可视化、信息化、数据化为手段,以促成新能源电力“可看见、可预测、可调控”为目标的信息技术在新能源领域的大规模应用。 2)新能源转向精细化管理,释放信息化需求 新能源产业在发展初期重视场站硬件,如风机功率、光伏板转化效率、场站建设规模等。在现阶段,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的高速增加,新能源产业的关注重点已从注重规模化发展转向注重精细化发展,致力于通过更精细化的管理获取更高的发电收益。电站智能管理、发电量智能控制等技术在新能源电站中开始得到普遍运用。随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国办函[2022]39号)等文件的出台,新能源消纳问题也受到了各方的重视,信息化手段在新能源电力消纳管理等方面将得到越来越普遍的应用。 3)我国电力系统加速转型,新模式下各环节迎来发展机遇 当前,我国传统电力系统正向清洁低碳、安全可控、灵活高效、开放互动、智能友好的新型电力系统演进。以高比例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为主线任务,以“源网荷储”多向协同、灵活互动为有力支撑,以坚强、智能、柔性电网为枢纽平台,以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基础保障的新型电力系统,是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载体。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将使我国电力系统中生产、传输、消费方式面临根本性变革,其结构形态、运行控制方式以及规划建设、管理亦将发生根本性的变革。而电力系统加速转型及电力市场化改革促使新能源跨领域融合、负荷聚合服务、综合能源服务、虚拟电厂等贴近终端用户的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不断涌现,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及储能侧各环节均迎来发展机遇。 3、新能源产业信息化概况及发展趋势 (1)新能源产业信息化发展概况 2022年 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明确提出,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统筹高比例新能源发展和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加快电力系统数字化升级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迭代发展。而随着我国新能源装机量和发电量持续提升,新能源发电由于其具有随机性、波动性以及间歇性等特点,与传统能源的电力特性存在较大差异,高比例新能源接入,将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市场建设带来挑战。因此,解决新能源的消纳问题将对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至关重要。与此同时,新能源消纳对发电、输变配电、售用电侧的信息采集、感知、处理、应用等环节建设都提出了更高要求,电力信息化将成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中平衡供需的关键技术,由此新能源产业信息化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 近几年,随着新能源产业信息化程度的逐渐提高,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22年中国电力数字化行业研究报告》,2021年我国电力数字化核心软件及服务市场规模为 414亿元,相比去年增长 12.1%。 2021-2025年复合增长率为 19.3%,预计 2025年市场规模达 839亿元。 2016-2026年电力数字化市场规模及增速 注:统计电力企业(电网、发电企业)于电力数字化核心软件及服务投入规模,覆盖电力数据大平台、物联网平台、场景化应用软件等。数据来源:艾瑞咨询,《2022年中国电力数字化行业研究报告》 源:艾瑞咨询,《2022年中国电力数字化行业研究报告》 (2)新能源产业信息化发展趋势 1)信息化应用规模将持续扩大,渗透率将继续加深 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以及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使得新能源配套的信息化需求显著提升。随着“云大物移智链边”等数字化技术,以及工业互联网、数字孪生、边缘计算等智能化技术在电力系统“源网荷储”各侧逐步融合应用的情况下,推动传统电力发输配用向全面感知、双向互动、智能高效转变,新能源信息化应用场景日趋多样化。源端方面,因行业规模提升提出了更高的峰频效率要求,从而扩大了发电环节信息化管理的市场需求;网端方面,因电力安全及信息技术应用国产化的要求,电网企业的数字化和信息化进一步提升;荷端方面,因电力市场化的逐渐推进,负荷聚合商、微电网及虚拟电厂等负荷侧参与主体众多、场景多元,新业态不断涌现,持续催生新的信息化需求。因此,新能源信息化的应用规模将持续扩大,渗透率将继续加深。 2)信息化将促进能源大数据生态的建立 在我国能源体系加速变革的背景下,数字化将成为我国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技术和重要抓手。随着新能源信息化应用的不断深入,逐渐打破了原先产业内的数据壁垒,新能源信息化的应用领域已逐渐从传统的单一电站管理、设备管理拓展至发电、输电和用电等环节的全流程管理,这亦使得有效利用新能源生产、传输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数据成为可能。围绕这些数据,结合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等技术,将形成完整的能源数字化、信息化产业链,从而有利于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的联动,建立新能源产业内的大数据生态,促进电力生产、传输和消费全流程效率的提高,促进对电能的高效利用和对新能源电力的有效吸纳。 (四)行业进入壁垒 1、专业知识壁垒 新能源信息化产业是信息技术与新能源产业的融合,行业内的企业想要提升自身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必须充分了解新能源行业,了解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同时,信息化产品具有技术升级迅速和更新换代快的特点,产品研发应用需要新能源、气象、数理统计、软件研发领域的交叉学科知识与经验的积累。随着新能源产业与新技术的不断融合,用户对产品实用性、完善程度和技术先进程度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行业内的新进企业,专业知识的匮乏将导致其产品和服务存在明显的短板,难以满足市场需求,从而丧失市场竞争力,行业存在较为明显的专业知识壁垒。 2、客户资源壁垒 新能源信息化相关行业的主要下游是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是一个集中度相对较高的产业,其市场参与者主要包括两大电网公司、大型综合性发电集团和新能源发电集团。与上述新能源行业内的主要需求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是新能源信息化厂商持续发展的基础。 由于电力系统是国家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因此,无论是电网公司还是能源集团,都对供应商的选择极为谨慎并具有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供应商与该类主体从早期接触到沟通、合作、磨合,到最后建立较为牢靠的合作伙伴关系往往需要通过数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积累,行业内的新进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客户资源,行业存在客户资源壁垒。 3、规模经济壁垒 业具有较为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一方面,新能源电站由于主要收取发电收益,因此对电站的稳定运营较为重视,为保持稳定性,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行业内厂商能较容易地实现客户积累;另一方面,新能源信息化涉及较多的数据,而数据的积累和丰富可以使行业内厂商更容易实现产品的优化和升级,或是发现新的客户需求和市场机会;最后,新能源电站一般分布于较为偏远的地区,电站运维等服务需要的响应时间较长,随着客户数量的增加,单个服务网络的服务覆盖范围将增加,有利于厂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并做好客户维护。综合以上,新能源信息化相关行业存在一定的规模经济壁垒。(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