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太微(688515):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5-004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非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 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李海华持有公司股份 4,469,389股,占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的 5.5867%,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4年 2月 1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1日披露了《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非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李海华计划根据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期间为自公司披露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 在减持总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前提下,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李海华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股东李海华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 167,941股,占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的 0.2099%。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2月 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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