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臣倍健(300146):首次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比例累计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4日、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一、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截至 2025年 1月 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回购。 2.公司于 2025年 2月 5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本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 8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22%,最高成交价为 11.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2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9,993,993.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比例累计达到1% 本次回购计划实施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 16,518,187股,均为前次回购计划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0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 2025年 2月 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7,406,1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34%,回购股份比例累计达到 1%。 三、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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