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高科(30091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912 证券简称:凯龙高科 公告编号:2025-005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董事兼副总经理叶峻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李怀朝先生、董事邹海平先生、 副总经理丁乾坤先生、副总经理马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高科”)董事兼副总经理叶峻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李怀朝先生、董事邹海平先生、副总经理丁乾坤先生、副总经理马赟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 2月 28日至 2025年 5月 2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18,875股,约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1924%。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董事兼副总经理叶峻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李怀朝先生、董事邹海平先生、副总经理丁乾坤先生、副总经理马赟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 叶峻先生、李怀朝先生、邹海平先生、马赟先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解除限售的股份; 丁乾坤先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解除限售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 2月 28日至 2025年 5月 27日),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 218,875股,即不超过目前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1924%(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相关股东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叶峻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叶峻先生通过无锡市凯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凯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减持不涉及间接持股。叶峻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中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具体如下: (1)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限售与减持的承诺 ①无锡凯成、叶峻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2021年 6月 7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②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叶峻承诺: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本人不因在公司的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发行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关于持股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股东无锡凯成承诺 在无锡凯成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结束后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违反无锡凯成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的条件下,无锡凯成将部分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1)减持方式: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 2)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如发行人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数量:在此期限内每年累计减持比例不超过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5%; 4)减持期限: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内减持完毕。 2、丁乾坤先生 副总经理丁乾坤先生于 2024年 1月 2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凯龙高科股票 5,500股,承诺:自本次增持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未来卖出股票时如产生收益,将所得收益全部上交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峻先生和丁乾坤先生均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拟减持股份的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或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来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及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叶峻先生、李怀朝先生、邹海平先生、丁乾坤先生、马赟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2月 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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