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青城Y1 (16350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时间:2025年02月07日 12:26:33 中财网
原标题:20青城Y1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简称:19青城 G1 债券代码:155761.SH 20青城 G1 163123.SH 20青城 G2 163199.SH 20青城 G3 163385.SH 20青城 G4 163386.SH 20青城 Y1 163503.SH 20青城 01 175242.SH 20青城 02 175243.SH 20青城 03 175301.SH 20青城 04 175302.SH 20青城 05 149320.SZ 20青城 06 149321.SZ 21青城 02 149390.SZ 21青城 06 149555.SZ 21青城 07 149581.SZ 21青城 08 149582.SZ 21青城 09 149647.SZ 21青城 10 149648.SZ 21青城 11 149737.SZ 23青城 10 240210.SH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
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 401)




二零二五年二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募集说明书》、《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募集说明书》、《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募集说明书》、《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发行人于 2025年 1月 27日披露了《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中介机构概况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志国、朱建弟
4、成立日期:2011年 1月 24日
5、营业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6、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原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4]第 122988号”、“信会师报字[2015]第 123579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23189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22755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22524号”“信会师报字、 [2019]第 ZA22163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21932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22129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21417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21870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23060号”的审计报告。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独立于公司并履行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二、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满服务年限,需按相关规定重新选聘,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不再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经综合评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变更程序履行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情况
本次变更已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该项变更无需征得有权机关的批准。该项变更无需取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

(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及资信和诚信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3、执行事务合伙人:乔久华、李尊农
4、成立日期:2013年 11月 04日
5、营业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 1号楼南楼 20层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资产评估。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并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最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导致其审计业务或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受限的情况。

(四)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公司已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其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等工作。

三、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变更前后审计机构工作的移交办理已完成。

原会计师事务所覆职时间自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约定的审计事项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时间自公司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协议之日起。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上述变更预计将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以上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在获悉相关事项之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相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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