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龙蟠科技(603906):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纳米”)、湖北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锂源”)为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蟠科技”)并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 本次担保情况:由公司为上述下属公司合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19,0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江苏纳米、湖北锂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其余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对其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止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含本次担保)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3.57亿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方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8亿元。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含本次担保)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上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00%,被担保对象江苏纳米、湖北锂源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且子公司多在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及担保协议后根据实际用款需求分批提款,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时间内的对外担保概况,公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2025年 1月,公司累计新增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了总计 19,0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25日和 2024年 5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预计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32亿元的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为自身或互为对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合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5504675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519号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纳米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湖北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MA4F5A9Q29 注册资本:4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襄阳市襄城区余家湖工业园区天舜大道20号(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湖北锂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公司为江苏纳米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为湖北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担保范围: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杖益的费用”)。 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公司为湖北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公司江苏纳米、湖北锂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支持,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控股孙江苏纳米、湖北锂源的其余股东的持股比例均低于10%,且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上述公司的其余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审批的担保总额为 125.8亿元,占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364.41%。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53.57亿元,占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155.17%,在公司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2.17亿元,占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51.12%。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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