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武金02 (163262):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品种二)2025年债券回售实施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债券代码:163262.SH 债券简称:20武金 02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品种二)2025年债券回售实施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 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将持有的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 续持有债券。 3、本期债券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进行双平台上市挂牌,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可选择通过综合业 务平台或固定收益平台中的任一平台进行回售申报。 4、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 担全部责任。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5、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2025年 2月 11日至 2025年 2月 13日。 2、回售价格:面值 100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 即回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 10张)。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 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 子平台进行双平台上市挂牌,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可选择通过 综合业务平台或固定收益平台中的任一平台进行回售申报。每日 收市后回售申报可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 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 内)。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 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 券。 5、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5年 2月 11日至 2025 年 2月 13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业务。 6、回售资金兑付日:2025年 3月 11日。发行人委托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 理兑付。 7、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 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二、回售资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 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回售资金兑付日 2个交易日前将 本期债券的回售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回售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 券回售资金。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长江日报路 77号 联系人:肖观浩 联系电话:027-85565683 2、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奥南五号大厦 15层 联系人:江艳、郑云桥 联系电话:010-88027168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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