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泰晶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 2024年 11月 5日、2024年 11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80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6日、2024年 11月 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6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 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6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购买的最高价为 14.97元/股、最低价为 13.98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2,433,02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5年 1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55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0%,与上次披露数相比未新增回购,购买的最高价为 16.39元/股、最低价为 13.9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3,655,776.4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8 泰格医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泰格医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2月6日、2024年 4月 12日及 2024年 4月 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以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及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将不低于人民币 5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72元/股。具体回购资金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2月10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77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44%,占公司A股总股本比例为1.1827%,最高成交价为 55.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1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44,216,082.25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8:59 博思软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博思软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减资事项概述 2023年 5月,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博思数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采科技”,原博思数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 11名股东,增资总额 37,000万元,对应增加注册资本 7,400万元,每 1元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为 5元。此次增资具体情况见公司于 2023年 5月 1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2024年 12月 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回购部分少数股东股权暨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7),根据数采科技的经营及财务状况、部分少数股东意愿,数采科技以 5.35元/股的价格回购上述 11名股东中的 6名股东所持有的数采科技全部或部分股权,共计 1,448.90万股,回购金额合计 7,751.615万元,回购股份占数采科技当时股份总数的 3.48%。本次回购并减资完成后,数采科技的注册资本由 41,680.00万元减少至 40,231.10万元,公司持有数采科技股份比例由 52.56%增加至 54.45%,数采科技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减资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数采科技减资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登记信息如下:
1、博思数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08:59 利群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利群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且不超过 3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8.00元/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前期,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台东支行签署了股票回购贷款1 合同,贷款金额不超过18,000万元,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回购股份进展 截至 2025年 2月 1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716,887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13,932,327股)的比例为3.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15元/股,最低价为4.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024,044.7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二)股票回购贷款额度调整情况 工商银行近期就与公司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部分内容予以调整,与公司签署了股票回购贷款变更协议,贷款金额由不超过 18,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4,000万元。除上述贷款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8:59 信宇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信宇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11月 12日,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提供的银行专项贷款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93元/股(含),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1月 14日、2024年 11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2月 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317,485股,占公司总股本 97,754,388股的比例为 2.3707%,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0.706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9.25元/股,最低价为 14.3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729,030.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8:59 华盛锂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盛锂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10月 8日,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21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0月 9日、2024年 10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8)(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根据《回购报告书》约定:“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由于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现金分红,因此公司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4.2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3.91元/股(含),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1,672,940股至 2,091,17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至 1.31%。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于 2024年 12月 4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除上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本次回购计划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2月 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77,64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59,500,000股的比例为1.3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3.90元/股,最低价为 18.30元/股,支付的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4,341,589.4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鉴于公司存在前次股份回购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225,88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2%,其中 1,148,232股为公司前次回购计划实施期间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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