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68835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5-006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2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 7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建波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高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曲光杰、朱培元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2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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