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莱新材(688530):欧莱新材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

时间:2025年02月12日 19:20:58 中财网
原标题:欧莱新材:欧莱新材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3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欧莱明月湖半导体高纯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名称以实际备案情况为准)
? 投资金额:人民币10,825.79万元(具体以实际投资额为准)
? 实施主体: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韶关市欧莱高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莱高纯”)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工作,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项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但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本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的变化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项目是否能达到预期效益具有不确定性。

4、本项目主要资金来源为自有、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等发生变化,将产生一定的资金风险。


2024年9月19日,公司与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计划总投资不少于25.9亿元,选址韶关高新区甘棠东片区,打造集欧莱人才谷、总部基地、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及产业化基地的科技创新产业园(已命名为“欧莱明月湖半导体材料产业园项目”)。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相关投资协议书,投资建设“欧莱新材明月湖高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具体名称以实际备案情况为准)。2024年11月18日,公司与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欧莱新材明月湖高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投资协议书》,并于2024年12月18日完成项目备案并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2-440200-04-01-458992),项目名称确定为“欧莱明月湖半导体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本次子公司欧莱高纯拟实施的“欧莱明月湖半导体高纯材料项目”(具体名称以实际备案情况为准)系“欧莱明月湖半导体材料产业园项目”的二期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如新能源、航空航天、电子设备等,对高纯材料的需求日益增加。这些行业对材料的纯度、性能和稳定性有着极高的要求,因此高纯材料的市场需求不断扩大。欧莱高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致力于半导体行业用高纯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处于半导体产业链的最前端。

欧莱高纯拟与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投资协议”),投资建设“欧莱明月湖半导体高纯材料项目”(具体名称以实际备案情况为准),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0,825.79万元(具体以实际投资额为准),项目用地面积为46.73亩(具体面积以最终挂牌面积为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高纯无氧铜锭生产基地和高纯钴锭生产基地,是公司向上游高纯材料产业链延伸的重点项目。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的交易应当按照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管理层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等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协议的签署等。本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工作。

(三)其他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名称:韶关市欧莱高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文宏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203MA54PGNQ98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05月22日
住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创业路5号F办公楼5楼
经营范围:高纯材料技术研究、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应用;销售:金属材料;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性质:政府机关
负责人:石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200006946905T
地址:韶州大道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应用产业园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说明
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欧莱高纯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韶关市欧莱高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欧莱明月湖半导体高纯材料项目(具体名称以实际备案情况为准)
2、项目建设地点:韶关高新区甘棠东片区内的项目用地。

3、项目产业定位:新材料。

4、项目投资总额:人民币10,825.79万元(具体以实际投资额为准)。

5、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自筹资金。

6、项目用地面积:46.73亩(具体面积以最终挂牌面积为准)。

7、项目建设工期:项目规划自开工建设起36个月内竣工投产。

(三)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各项前期报建手续,帮助解决建设项目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项目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2、甲方负责按照市政规划要求达到水通、电通、路通、排水(污)、通电信、供燃气等“六通一平”及配套市政设施的建设投入,为促进项目建设尽快落地产生经济效益,配套市政设施与建设项目工程同步实施。

3、甲方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依法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协助乙方解决项目建设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协助推进乙方顺利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4、甲方为乙方协调落实国家、广东省和韶关市及高新区的相关投资优惠政策,协助乙方争取国家、省、市各类奖补资金。

5、乙方按照有关法规和双方协议约定办理项目各项前期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及税款,按时完成计划投资数额和项目建设内容。

6、乙方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必须符合甲方的总体规划要求,具体设计方案须经规划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其它土地利用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建设工程按建筑相关规范执行。

7、乙方生产经营所造成的废气、污水、粉尘、噪音和固体废弃物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环保部门的标准排放。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履行本协议期间不得进行股权转让,也不得就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乙方正常经营及融资所需除外。

(四)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其他
本项目是欧莱明月湖半导体材料产业园项目的组成部分,核算欧莱明月湖半导体材料产业园项目投资总额时包含本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将聚焦公司上游产业链,通过实现高纯无氧铜锭及高纯钴锭的自主供应,帮助公司在现有高性能溅射靶材的基础上向上游延伸产品价值链,保障公司核心原材料持续稳定的供应,进一步提高公司溅射靶材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提升和巩固公司在行业的领先地位,实现公司布局上游产业链的战略目的。同时,在满足自给自足的基础上,积极开拓国内外高纯无氧铜锭和高纯钴锭市场,为公司带来新的盈利增长点。

(二)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后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将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三)本次对外投资及投资协议的签订与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工作,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本项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但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的变化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项目是否能达到预期效益具有不确定性。

(四)本项目主要资金来源为自有、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等发生变化,将产生一定的资金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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