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视通(00277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真视通 股票代码:002771 信息披露义务人 1:苏州隆越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吴淞江大道 111号 1幢 12层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 988号 12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 2:王国红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 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 B座 11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 2月 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 ......................................................................................................................... 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 1、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
王国红与王小刚、苏州隆越于 2022年 4月 8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 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其中,苏州隆越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王国红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95%);苏州隆越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7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3%)。目前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内不排除将结合证券市场变化情况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1、本次权益变动前,王国红持有公司 30,626,39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60%;苏州隆越持有公司 10,740,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12%。 2、2025年 1月 10日至 2025年 1月 13日,王国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2,2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国红持有公司 28,366,39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2%。 3、2025年 1月 10日至 2025年 2月 11日,苏州隆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252,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本次权益变动后,苏州隆越持有公司 10,488,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苏州隆越持有的 9,600,000股股份质押、王国红持有的 22,969,797股股份为高管锁定股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苏州隆越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的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入真视通股票的情况,在前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真视通股票的情况详见“第四节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隆越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 2月 12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王国红 签署日期:2025年 2月 1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隆越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 2月 12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王国红 签署日期:2025年 2月 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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